2007-09-12 20:18:52☺ 穎 ◦° ☺

愛,不須批評對與錯!

愛,不須批評對與錯!

文/吳若權


當愛只有「佔有」,而沒有「成全」的時候,「愛情」與「親情」就會變得誓不兩立。

願意支持對方理智的決定,「愛情」與「親情」才得兼容並蓄。



十八歲的他,愛上五十一歲的她。責備的人,遠遠多過給予祝福的人。最遺憾的是,雙方家人都保持反對的態度。最後,演變成一場暴力行為。他的母親找人砸了她的店。

愈是被家人反對的婚姻,兩人愛得愈堅貞。這是感情世界的槓桿原理。此時,他愛她、她也愛他,已經超乎了感情的力量,他們要聯合起來向全世界反對他們的人做最嚴厲的抗爭。

偏偏,他連學校的課也不上了。於是,他的母親更有理由說:「要孩子趕快回家來。」曠課與離家,被拿來相提並論,罪上加罪,果真無可赦?

母親顯然忽略一個十八歲的男子承擔社會壓力的極限,無法以平常心來面對師長的關心和同學的玩笑,因此而曠課,其實情有可原。逼他到絕境的方式,無異於強迫他在愛情和親情之間做立即性的決定。

雖是與一般社會倫理道德相悖的一段老少戀,卻暴露很多不被祝福的戀人,在感情邊緣的困境。當家屬發現心愛的子女或枕邊人,愛上他認為不該愛的人之後,態度都很決絕。

「你必須立刻離開他,否則我就……」威脅的方式很多,包括:斷絕親屬關係、死給你看、不提供財務支援、讓你顏面掃地……等,總之,就是要逼迫陷入情網的當事人,在「愛情」與「親情」之間抉擇。



◎讓所愛的人快樂,可以說是最基本的定義

什麼時候,「愛情」與「親情」變得如此誓不兩立?

看過千百個愛情案例的我,發現:當愛只有「佔有」,而沒有「成全」的時候,「愛情」與「親情」就會變得誓不兩立。不斷抗爭的結果,多半是兩敗俱傷的結局。

當父母想佔有孩子時,所有帶著真愛前來追求孩子的人,都將被指責為誘拐。當妻子想佔有丈夫時,所有擦撞愛情火花的出軌都被歸類為姦淫。

不論感情的形式是否涉及「不倫」,一旦被家屬貼上「負面」的標籤,「親情」與「愛情」都會向下沉淪。

從此,雙方的溝通大門緊閉,再也聽不到對方的心聲。

想想看,「愛」是什麼?讓所愛的人快樂,可以說是最基本的定義。如果,他在你身邊不快樂,千萬不要強留。成全他吧!祝福他吧! 讓他追逐他所想要的,就算有一天遍體麟傷,至少他還記得你的成全與祝福。能夠的話,留一條路給他,讓他走得出去,也回得來。

愛,本身沒有錯。雖然,女大男小的老少配,與傳統的價值觀有差異。雖然,拋妻棄子的外遇,不見容於親友之間的輿論。雖然,同性之間的戀情,絕對不會是社會的主流。但是,愛,沒有錯!當兩個人真心相愛,不須用太多價值標準批評愛的對與錯。

除非當事人,在自己的情路上有所覺悟。否則,任何關心他們的親友都不要隨便指責他們的愛是一個錯誤。就算你是一個被頭戴綠帽的丈夫,也要試著去體會妻子的外遇,對她而言並非愛錯。

學會尊重別人的愛,溝通的大門才會繼續敞開。關於愛的種種糾結、個個問題,才會透過溝通一一解開。

愛,沒有該不該,只有存不存在。任何已經存在的愛,可能無法被所有的人贊同,但都值得被尊重。也許,它傷了某人的心,或成為某人幸福的障礙。但雙方必須先承認這份愛、肯定這份愛,才能共同創造出轉圜的空間,讓進退的人都自在。

當反對的力量減弱、抗爭的力道消失,所有的人才能回到平衡點,冷靜地思考下一步該怎麼走。「愛情」與「親情」,絕對不是單選題。「婚姻」與「外遇」也會找和平解決的方式。

因為,一切都是為了愛。



【愛的覺醒】愛,沒有該不該,只有存不存在。任何已經存在的愛,也許不被所有的人贊同,都值得被尊重。才能共同創造出轉圜的空間,讓進退的人都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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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燁 2007-09-18 10:19:31

那就加油吧... 撐一撐一下就過了

版主回應
恩恩 對阿 會過的 2007-09-19 17:52:35
雨燁 2007-09-15 08:53:37

嗯..人本互相尊重 不該強制的管制他人 每個人都有追求愛的權力 沒有誰能剝奪其權力 愛本是互相包容 包容對方的缺點 愛才得以延續.... 愛不該強求 如果真的愛對方就請祝對方幸福吧 而不是 一直為難別人 導致連朋友都當不成...大家擺起臉色 給對方難堪這樣好嗎?? 說難聽一點不要給臉不要臉 不要給人家找麻煩....(騷擾台主的男性友人與其女性友人 請自己看清楚 不要像幼稚的小孩一樣不懂分寸 每個人都這意的話 世界是不是早就開戰了?? 請長大一點成熟一點 為他人想一想 而不是幼稚的孩子) 台主 希望妳的心情能好一點...

版主回應
呵呵
反正 我無名都關了阿
及時也隱藏了 他們找不到的
這裡 是我發洩的好地方呢!
我真的覺得 畢業 是我最想要的一條路
這樣 我才會真正的開心!
2007-09-17 23:2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