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5-09 15:28:46Ellie

Empower受暴女性,還有自己

這篇文章是因應我們基金會的二十週年專刊邀稿,寫的是我們在從事婦女服務工作的過程.文章寫完自己覺得小有收獲,所以先貼出來跟我的讀者朋友分享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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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勵馨從整個組織的發展來看,我們開始進入了「Empower少女與婦女」的階段;而我自己,也在相近的時間點,進入婚姻,因著「婚姻移民」從台中遷移到台北生活,工作單位也轉調到勵馨北部的部門,一腳踏入婦女服務的領域。

  剛開始大家在談Empower,知道這是一個在國際社工專業領域中發展多年,剛剛帶入台灣的一個概念,所以初期連中文譯名,都有賦權、增權等各種不同的版本,而其中真正的意涵、實務工作中的運用,都還有待釐清,所以同工們在每一次的專業訓練、各式會議及工作互動中,不停地學習、討論、揣摹著。

談及充權時,絕不能忽略的是充權的「權」字;充權的概念,背後牽涉到對社會不同權力關係的分析(梁麗清、2006)。而「權力」二字,向來不常出現在我們的工作或生活中,要能察覺、敏感各種人際關係中彼此的權力高低,甚至是社會工作者與個案之間的權力關係,這對我們是新的課題。特別在過往慣用「問題取向」的個案工作中,個案習慣將助人者視為「問題解決的專家」,助人者的權力似乎通常較個案多一些;如何分享我們的權力,在專業關係中真正與個案平等,也是新的挑戰。

  勵馨的婦女服務,從早期服務性剝削、性侵害受害者,一路走到婚暴婦女的服務。在與個案一起工作的過程中,我們常常看到個案被不平等地對待,可能來自先生的暴力與貶抑,來自大家庭的約束或要求,甚至是整個社會看待她們的眼光,覺得是她們也有問題,這些受暴婦女常是被歧視、被矮化的。權力的落差可能來自於階級、年齡、種族、性別等,但在我們的服務中,最常感受到的是因著「性別」,她們被不平等地對待。只因她們身為女性,似乎就少了許多權力,在家庭中,在另一伴面前,永遠矮了那麼一截。所以在empower的各種面向中,勵馨的服務對象最需要強調或著力的,就是「性別充權」。

  印象深刻的一位個案小燭,國外留學回來後與台灣的男友結婚,婚前本來擁有髮型設計師的好技能及高薪工作,婚後產後,先生及公婆說「女人要以家庭及孩子優先」,在這樣的強列要求下,小燭辭去工作全時間在家帶小孩。先生早出晚歸地工作,一付「家庭及小孩本來就是女人負責」的態度,小燭說「那時我們家根本是個單親家庭!」。一直到先生失業每天在家,偶發的暴力慢慢演變成每週數次,受創、震驚之餘,小燭不是沒有想過要離開,可是先生出言恐嚇,決不可能簽字離婚也不可能把小孩給她,小燭說:「雖然孩子根本是我自己一手帶大的,可是他說孩子是跟他姓不是跟我姓,所以當然是他的,就算上法庭法官也不會把小孩給我的!」

  為了孩子,小燭一直不停地反反覆覆,想離開、也怕離開,想讓自己再也不會受到暴力的傷害,但也怕離開後再也見不到孩子。所以決定離婚、二天後又改變心意;跟社工約定好要離家住到庇護所,時間到了又來電話說,她想想還是先不要走好了...在這幾個月中,社工員與小燭的會談及電話不下數十次,起先小燭沒辦法自己做決定,不停不停問社工:「妳們服務過這麼多受暴婦女,這麼專業,妳告訴我的方法一定對!妳說我到底要不要離婚呢?」社工想到empower概念中談到的權力,看著小燭把決定的權力交在自己手上,當然只能輕輕放下……繼續陪著她走過這些情緒,一同討論對策、沙盤推演,重新看待或解讀目前的困境,再用很多小小的成就鼓勵她,等待她長出自己的力量,為自己做下重要的決定,爭取本來就屬於自己的權力。

  後來,小燭成功地訴請法院判決離婚,法官因為先生沒有收入,把孩子的監護權判給小燭。雖然自己要工作又要照顧孩子,非常辛苦,不過少了先生暴力的威脅,加上知道自己是有能力的,也不再看輕身為女性的自己,未來的一切,都可以靠她與孩子一起重建堆築。

  回到自己身上。剛進入婚姻的我,也經歷了一場性別權力間的肉搏戰。我也被期待去扮演一個傳統家庭中「好妻子、好媳婦」的角色。但因為empower的洗禮,我也敏感到我與先生或婆婆間不平等的權力關係,當我的權力多的時候,我願意分享一些;當我的權力少的時候,我想方法爭取。因為這樣,我更能體會我所服務的婦女,所處性別不平等的景況,也因為我找回我的權力,我才能鼓勵個案,也找回自己的權力。這不就是,empower真正的落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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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文 2008-05-12 13:27:39

真棒的文章!
不僅帶出理論,也有實務分享,更點出自己的成長與更新,相信將激勵許多深陷其中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