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05 08:40:56Liu 靜娟
<老公和老婆>
日前,報紙大標題寫到某例武漢肺炎確診,「被武漢返台老公傳染」。
平面媒體也大剌剌用老公這個詞了!
早些年, 聽人說老公/老婆,覺得刺耳;後來聽年輕人如此稱呼自己另一半,就習慣了,覺得那是年輕人的人俏皮。
再後來,看影歌星粉絲們自稱是誰誰的「老婆」,也見怪不怪了。倒沒見男粉絲自稱是誰誰的老公。
不過,平面媒體頭題的新聞報導也這麼寫,還是有點訝異。會不會正式公文書,比如法院判決書有朝一日也會這麼寫?或者已經這麼寫了?
先生/丈夫,妻子/太太,或者配偶已過時了嗎?
這種稱謂屬於老派人的用法;老派,但比較莊重、典雅吧?
不過,我最不喜歡的是;小鮮肉和(父女是)前世情人。
我是老派人,無誤!
2020.02.04
靜娟:
我跟你一樣,不喜歡“老公”與“老婆”的稱號。更厭惡“小鮮肉”與"前世情人“。
原來,我們都老了。
Take care!
淑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