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5-07 09:43:50愛德華
★悼一個公園之死 ~ ”富民公園”的今與昔
搬來民生圓環民生社區旁已經四年了,每當早上或傍晚只要步行一分鐘就可以來到富民公園!做做早操、活動活動筋骨,而每天都可以看到一些老年人坐在綠意盎然的大樹底下,或聊天、或散步,來到這裡都是周圍的居民,純樸的富民公園,自然而然成為這些老年人連誼的場所;傍晚時分,下了課的中、小學生呼朋引伴在此騎騎車、打打鬧鬧的等待家裡準備晚餐;下了班的上班族,偶而獨坐樹下沉思,將此當作回家途中角色轉換的中途站。
三民路與民生東路五段圓環旁的”富民公園”,十幾年前曾是一個長條型的大水溝,然而自從將大水溝加了蓋、種了大樹、舖了草皮後,幾年的光景,大樹成蔭,”富民公園”的自然景觀以自成一格的成為附近居民休憩的場所!
然而今年二月初,一排排的綠色圍牆逐漸將”富民公園”包圍了起來,經打聽得知,”富民公園”將被改建成”生態公園”,大樹將先被移走、增建音樂台、噴水池……..等建築,里長還志得意滿的說:「經費可是好不容易爭取了幾千萬」。結果這些老人們,對於每天可以散散步、聊聊天、見見接坊鄰居的公園就這要不見了,反而以為”生態公園”只是養鳥的地方罷了(宣傳不夠)!經我訪談!沒有人贊成興建生態公園!
二月底我曾經打給台北市政府、富錦里里長、市議員……等相關單位,希望能夠暫緩”生態公園”的興建,因為不符實際需要,原來的”富民公園”已經是管理完備的公園,因為人工設施少,不需要花費太多維護經費,而使用的對象也僅僅是附近的居民罷了!有需要將自然景觀的”富民公園”徹底翻修成為需要大批維護費用的”生態公園”嗎?難道一定要消化預算沒事找事做嗎?還是另有”隱情”?拿這些幾千萬預算或許可以做一些對低收入、無依老人的福利不是很好?里長一定得用這種方式才算對”里民”有貢獻?下次”里長”才選得上?這也算是”政績”否?其實這些”里長”們都還停留在”鄉愿”的思想裡!
※ ※ ※ ※ ※
隱藏於某些”利益”意圖之下,陳情會失敗早在預料之中!”富民公園”在二月十二日開始施工了,然而事情還沒結束…………。
事實上”富民公園”自二月十二日開工以後,至今已經停工近二、三個月了!經昨日循著告示電話080015020(行政革新電話)我打電話到市政府工務局、養工處……等單位,被轉接了七、八通電話(夠誇張吧),終於得知因為外包廠商的建築師設計有瑕疵、音樂台尚未取得建造(夠誇張吧!)…….等因素,導致”暫時”停工!市政府官員們一直以”這是外包工程,市政府沒有過失”來撇清責任!奇哉!怪哉!市政府發標、發包給得標的廠商,難道不負監督之責嗎?沒取得建造竟然就發包興建,過程有否疏失?工期延誤(告示牌居然沒有填寫完工日期)的合約賠償誰要負責?居民權益擺在哪裡?這些都不見官方(里長、市府)的說法,難道用混的就能混過去哩!
“一個公園之死”其實還算是小事啦!最可悲的是,台灣基層地方官(里長、區長)還是停留在爭取預算,經費不花白不花的鄉愿舊思維裡,加上地方政府官與議員為了選票與樁腳,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不加以監督,所以”浪費公帑”成為國家財政的黑洞!這種現象連號稱首善之都、民智甚高的台北市也是如此,治軍嚴謹的馬英九豈能漠視乎!
三民路與民生東路五段圓環旁的”富民公園”,十幾年前曾是一個長條型的大水溝,然而自從將大水溝加了蓋、種了大樹、舖了草皮後,幾年的光景,大樹成蔭,”富民公園”的自然景觀以自成一格的成為附近居民休憩的場所!
然而今年二月初,一排排的綠色圍牆逐漸將”富民公園”包圍了起來,經打聽得知,”富民公園”將被改建成”生態公園”,大樹將先被移走、增建音樂台、噴水池……..等建築,里長還志得意滿的說:「經費可是好不容易爭取了幾千萬」。結果這些老人們,對於每天可以散散步、聊聊天、見見接坊鄰居的公園就這要不見了,反而以為”生態公園”只是養鳥的地方罷了(宣傳不夠)!經我訪談!沒有人贊成興建生態公園!
二月底我曾經打給台北市政府、富錦里里長、市議員……等相關單位,希望能夠暫緩”生態公園”的興建,因為不符實際需要,原來的”富民公園”已經是管理完備的公園,因為人工設施少,不需要花費太多維護經費,而使用的對象也僅僅是附近的居民罷了!有需要將自然景觀的”富民公園”徹底翻修成為需要大批維護費用的”生態公園”嗎?難道一定要消化預算沒事找事做嗎?還是另有”隱情”?拿這些幾千萬預算或許可以做一些對低收入、無依老人的福利不是很好?里長一定得用這種方式才算對”里民”有貢獻?下次”里長”才選得上?這也算是”政績”否?其實這些”里長”們都還停留在”鄉愿”的思想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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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藏於某些”利益”意圖之下,陳情會失敗早在預料之中!”富民公園”在二月十二日開始施工了,然而事情還沒結束…………。
事實上”富民公園”自二月十二日開工以後,至今已經停工近二、三個月了!經昨日循著告示電話080015020(行政革新電話)我打電話到市政府工務局、養工處……等單位,被轉接了七、八通電話(夠誇張吧),終於得知因為外包廠商的建築師設計有瑕疵、音樂台尚未取得建造(夠誇張吧!)…….等因素,導致”暫時”停工!市政府官員們一直以”這是外包工程,市政府沒有過失”來撇清責任!奇哉!怪哉!市政府發標、發包給得標的廠商,難道不負監督之責嗎?沒取得建造竟然就發包興建,過程有否疏失?工期延誤(告示牌居然沒有填寫完工日期)的合約賠償誰要負責?居民權益擺在哪裡?這些都不見官方(里長、市府)的說法,難道用混的就能混過去哩!
“一個公園之死”其實還算是小事啦!最可悲的是,台灣基層地方官(里長、區長)還是停留在爭取預算,經費不花白不花的鄉愿舊思維裡,加上地方政府官與議員為了選票與樁腳,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不加以監督,所以”浪費公帑”成為國家財政的黑洞!這種現象連號稱首善之都、民智甚高的台北市也是如此,治軍嚴謹的馬英九豈能漠視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