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3-28 08:52:55愛德華

★僅僅是搶救真善美戲院而已嗎?

友板的網誌裡有一篇搶救並呼籲網友台北真善美戲院的文章,台北真善美戲院因數於中國國民黨的黨產,而國民黨因為黨產問題與財務問題欲將真善美戲院出售。

其實台灣的電影產業蕭條已久,歸咎原因是產業結構與外來強勢文化等惡性循環所產生,加上政府無法提出一套振興電影文化的政策,導致原本屬於亞洲強勢的影音產業日趨沒落,甚至於被韓國迎頭趕上而堂乎其後。

所以我個人覺得該搶救的應該是要求政府提供一個可以播放非主流價值影片的場所,而不是本其末的要求任何一個企業與法人去違背他的利益已善盡社會責任!

當然~企業或法人能有社會責任是最好,若沒有,也不能苛責,因為這是政府的責任,沒有真善美這個戲院,是可以由政府提供另一個真善美戲院來放映非主流價值的硬體才對,若是網友認為什麼都可以利用Blog來串聯連署,卻搞錯應該要求的對象,到最後還是無法看清楚事情的本質,只是白忙一場罷了。

該網誌台討論到真善美戲院的買方中國時報可以因為中時晚報虧損而停辦,卻有錢買中國國民黨的黨產,有道是賠本的生意沒人做,你如何要求一家民間企業賠本去善盡社會責任,沒有以獲利為基礎,公司哪能繼續生存來善盡社會責任呢?晚報的市場在台灣早就因網路的發達與證券市場的萎縮,遲早是要走進歷史,這是企業營運的方針,如同中國時報捨晚報買電視媒體一般,都是企業生存的考量,並配合時代趨勢不得不為的方向。

批評民間企業未善盡社會責任的這些人應該好好想想,哪些是政府的責任?哪些才是民間企業的權利與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