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14 22:07:44護法弘法0939445931
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 第八號公告
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
(第八號公告)
第七號公告的標題是嚴重的罪業,敬請刪除。
以第八號公告為正確的標題,請廣為傳播,利益大眾!
今由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公布的“淺釋邪惡知見和錯誤知見”,是由第三世多杰羌佛親自開示的,是統攝佛教的修行見地,是修行人的無上法寶,沒有宗派的分別,不屬於密宗,也不屬於顯宗,不屬於凈土宗或其他任何一宗,不分大乘、小乘,凡是佛教徒,在學佛修行的菩提道上要前進取得福慧增長、成就解脫,對這一百二十八條邪惡、錯誤知見是絕不可犯的,這是十方諸佛菩薩不認同的共行知見,凡認同者皆屬所犯。修行人必須依此鑒別法印證知見,凡有所犯,修任何法必然不得受用,永住輪迴,乃至墮入三惡道中。
此知見法對修行人百利而無一害,可是相反的,對假修行之騙子,對邪惡錯誤知見者,對打著佛教大旗的假聖德,所謂的大法王、大仁波且、大法師等,卻猶如剝掉了他的傷疤一般疼痛。這是為什麼?原因之一,凡是假聖人,都是以騙取眾生的錢財為目的,毒害眾生的慧命而不顧,因此他們所講之法必為邪說之邪惡錯誤知見,而這一百二十八條知見,會徹底照出他們的原形,大家當下就可知道他們外表是著名巨聖,實際是邪惡之人!由此他們會憤怒填胸,垂死掙扎,必然瘋狂報復,乃至對第三世多杰羌佛恨之入骨,詭計陰謀妄生,對此知見鑒別法予以誹謗,或害怕暴露邪惡醜態而採用間接花招,用另外的形式攻擊第三世多杰羌佛。大家只要細心觀察就會發現,這些攻擊第三世多杰羌佛或這部知見鑒別法的人,個個都犯了一百二十八條其中知見。原因之二,因為這部知見法光明無私,純凈的利益眾生,是絕對的佛陀正法,會斷滅妖孽邪師和假聖的騙子事業,因此他們必定反對攻擊以維護他們的私欲利益。而他們的攻擊卻恰恰證明了他們是邪師,又是騙子!
這些攻擊者或許會愚癡地說:“我們這一派與這些知見無關。”千萬記住,只有邪魔妖孽派才與這知見無關。因為這是統攝整個佛教的知見鑒別法,是宇宙因果規律的真理,任何宗派,只要是佛教,條條有關!這是純淨利益眾生解脫的知見鑒別法,無論什麼人都一目了然,深者見深,淺者見淺。這些妖孽攻擊者或許還會說:“這個知見鑒別法不正確。”你們大家好好想一想,是維護眾生慧命利益正確呢,還是助長欺騙眾生,掠奪眾生錢財正確呢?是違背釋迦佛陀教戒正確呢,還是維護佛陀教戒正確呢?比如擁有開頂的聖證量,與只是口頭講理論沒有開頂的證量,哪個正確?擁有拙火定的真功夫,與只是口頭講拙火,沒有真功夫,哪個正確?我們提出幾條淺顯易懂的問題,大家即刻就能明白:難道認可破三乘戒律正確嗎?認脫離菩提心修行正確嗎?認戒律不需全部守,認弘法可冒稱佛菩薩正確嗎?認說假話騙眾生之師?認助師惡行是在護法?認對徒自稱佛菩薩?認剃度出家可吃葷?認為斷我執不管他痛苦?認拿錢就灌頂佛法?認上師可索拿弟子財產?認大菩薩不如山神護力強?認具闡提心行者是高僧?認佛書低安高僧座下?難道可以認犯這些罪惡的人是正確的嗎?認他們為聖者嗎?大家一定要清楚,第三世多杰羌佛是純淨的大悲菩提之心利益眾生,故只施以利益,不收行人供養,就憑這一點,邪師假聖根本做不到,他們要貪拿他人的供養來利益自己,由此,他們必然對第三世多杰羌佛恨之入骨。這已經不是天差地別的概念,而是光明和黑暗的兩端,甘露與毒液的區別!永遠記住一條,妖魔與佛陀是對立的,妖魔和騙子是以殘害眾生為目的,佛陀是護佑眾生為宗旨。所以,凡妖孽騙子定會瘋狂破壞佛法,必定反對第三世多杰羌佛無私利益眾生的佛法開示,他們妄圖以誹謗攻擊來掩蓋自己的邪惡錯誤知見,防止大家看穿他們。但是,你們會清楚地看到攻擊者一定是百分之百犯了一百二十八條知見某些條款的,否則就是聖德,就會讚嘆第三世多杰羌佛的“淺釋邪惡知見和錯誤知見”的法義是維護如來正法、維護眾生利益的。且不說一百二十八條統攝了三藏經律論的法義,只就其中嚴守三乘戒律、堅持菩提心修行、明信因果、誦經必須懂經文真諦、嚴持六波羅密這五條之履行,已涉三藏精華,是故一百二十八條知見為無上珍寶佛法。所以凡一切誹謗人士,必然是假聖德、邪師或騙子、妖孽!希望一切善男信女深研鑒別,樹立正知正見,擦眼鑒別邪師妖孽,促進福慧增長,早證菩提!
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
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第三世多杰羌佛
淺釋邪惡見和錯誤知見
(摘自第三世多杰羌佛原法音開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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