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15 15:09:49靜星

「10倍」守則

照顧自己=照顧身邊的人

如果你不幸突然過世,你要留給家人多少生活費?

這問題,相信大多數的人一時之間也回答不出來。天有不測風雲!台灣每年高達一萬多人因為意外事故而死亡,加上罹病早逝的數目,這個風險比中樂透的機會還要高得太多了,面對這種無法預期的風險,每一個家庭都必須要提早做好規劃才行。

需要留多少錢,家人才不會因為意外而頓失依靠?合理估算,至少應該要足夠維持家人10年的生活。包括生活費、應償還的房貸及車貸、子女的教育基金、平日的醫療保險等等,樣樣都是不能夠缺少的。撇開複雜的計算,有個簡單的「10倍原則」十分實用:也就是,償還所有債務後(如房貸),留給家人的錢,最少應該維持在「年收入的10倍」左右。

以先生年收入50萬,太太年收入40萬,養育2個小孩,並有400萬房屋貸款的小康家庭為例:10倍家庭年收入=900萬元,加上房貸400萬,夫妻二人最少要能夠留給家人1,300萬元。

1,300萬不是小數目!!除非是家裡有大筆恆產的富裕家庭,否則,對一般家庭來說,就必須借助保險的力量才能達成這個適切的風險規劃目標。

但是談到買保險,就不免要談到「保費」的問題。1,300萬的保險如果完全採用高保費的終身壽險、儲蓄保險、或投資型保險,那麼保險費的支出恐怕會佔去小康家庭的大部分收入。這種做法並不恰當,對小康家庭的保險規劃最好是要能混合採用低保費高保額的「純保障型保險」(如1,000萬意外險、定期壽險),搭配低保額的終身壽險(100~300萬)、再加上醫療險等保障。除非另外有節稅、投資的考量,不然保險費支出最好能夠控制在年收入的7% ~ 10 %以內,以免排擠生活以及理財的開支,而使生活品質降低。

根據主計處的統計,國內每一個家庭的年平均收入為65萬元,也就是說平均至少要有650萬的保障才能算是足夠。但是目前台灣一般家庭的保險金額卻大多遠低於650萬,而且購買的險種偏重於具有儲蓄、理財功能的保單。以經濟生活的「風險管理」觀點出發,國人應該提高對於「防範未然」的重視,加強保險的「保障功能」,至少,要留給我們摯愛的家人10年無憂無虞的生活保障,以「10倍守則」,保護家人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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