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02 05:04:09堂月

本屋色色 其之一

剛寫了大概有幾千個字吧,就被資料庫錯誤給洗掉了。請記得告訴我以後不要在凌晨寫文章。吃力不討好。

其實有另一個同事也在新聞台寫本屋的事,我發現時才知道自己想用本屋為標題其實並不那麼新鮮。所幸我覺得本屋太單調,還加了點不同處。

「本屋」--書店
「色色」--各式各樣

如果覺得我是要寫色情的事,那................有什麼辦法呢。

書店好像是很有氣質的地方,在大家口裡這樣流傳著。「逛書店喔?」「怎麼這麼有氣質?」其實那是一回事,這是一回事。誰不知道逛書店不是看美眉要不就是在漫畫區前流連。

那麼,在書店工作呢?「哇,好棒喔,可以看很多書吧。」上班是上班,誰能看書啊?

說穿了,書店不過就是另一間屈臣式罷了,我們自稱是零售服務業,可不是文化出版業。僅管少校警衛伯伯老叫我「欸,文化人兒!」,我樂得開心,管我是不是穿得一付痞子樣,他還是照叫他的。

文化出版大多是抱有理想,以提昇社會文化為目標的事業,但文化出版也要吃飯也要賺錢的。又更何況是零售出版業?只是說現實點好像也太貶低自己,也其實因為商品性的不同,我們的確比起其他零售服務業的層次要高些。何以見得?在屈臣式或是燦坤,要知道化妝棉有幾個牌子,數位相機有幾種款式幾家廠牌哪些功能,最多三個月就可以摸熟,一到三個月出幾個新品算了不起。但書不一樣,天天摸天天擺也只能接觸封面或封底,最多讓你看個序或前言,最後翻個版權頁,沒了。天天借本書回家看,即便三天看一本三個月也只能看三十本。一排書櫃可以放四十八本書,一個人管大約十櫃不等,看得完麼?更何況每個店員所管每個區一天大約十本新書,依每間店規模不同有所增減。書也在流動,而我們根本不及那樣的流動率。

商品性不同。

不過説得有點誇張,沒人說管書店就一定要把所有書看完,但卻因為書這種東西不好了解與串連,所以商品的處理功力沒那麼容易培養。在康是美一年半可以當上店長,但在書店裡少說要五到六年,一年半最快也只是個菜鳥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