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1名李姓人夫2015年趁妻子懷孕期間,偷腥女同事,因小三手寫卡片折成心型送給丈夫,才讓妻子發現2人不倫戀。雖2人保證不再來往,但仍私通款曲,甚至趁夫妻倆吵架妻子離家之際,正式以正宮姿態與李男同居,且在LINE聊天時承認自已是「小三」。正宮怒向新竹法院提出百萬求償,法官認,2人交往確已超越正常交往關係,侵害配偶權,判2人各賠25萬元。
已協議離婚的曾女(29歲)向法官表示,2014年嫁給在連鎖牛排館工作的李姓丈夫(33歲),不料竟趁她懷孕時偷腥林姓女同事,他們還經常相揪上摩鐵開房間。
曾女指控,2015年間意外發現林女手寫曖昧的卡片,還折成心型圖案送給丈夫,經過質問丈夫才坦承出軌。當時3人曾一起當面對質,丈夫坦承偷腥,林女也保證斬斷孽緣不再聯絡,只是私底下仍不斷暗通款曲。
曾女表示,2016年間10月間夫妻倆吵架,她負氣離家,丈夫馬上就揪林女到家裡同居。甚至還一同出遊相偕出國旅行,到處打卡曬恩愛;林女還在夫家過夜自拍PO網,林女堂而皇之取代正宮入住,已逾越正常男女交往的關係。
曾女還指控,林女與丈夫LINE對話中也承認自已「一直當小三」、「覺得自己沒有差到需要去委屈當別人的小三」等語,顯然林女已明知李男有妻室,還發生外遇關係,已超過一般夫妻間所能容忍他方正常交往程度,嚴重破壞婚姻及信任,不法侵害元配的身份法益,讓她精神受創,要求2人各賠償50萬元。
李男向法官供稱,夫妻倆是有爭執,2016年11月1月協議分居,之後也協助妻子尋找租屋及搬家,分居後1年還每月給她8千元,並常到租屋處陪妻女。而林女則自己在外租屋,沒有跟他同居,也有租屋證明。妻子雖提出跟監照片,但她沒拍到2人親密畫面,且就算要2人賠償的話,也應考慮他們2人負債及收入,要求法官駁回曾女請求。
法官調查,根據相關證據發現,林女在李男仍有婚姻關係期間,可深夜自由進出李男住家,加上2人出入境紀錄,林女也多次手寫親密文字給李男,林女甚至自稱「小三」,種種跡象看來2人交往已逾越男女正常社交,侵害曾女配偶權,破壞其家庭幸福,情節重大,認定曾女主張有理。法官審酌被告2人社經地位及收入,以及侵害程度,判偷腥的男女應各賠25萬元。(突發中心楊勝裕/新竹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