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06 20:05:42威茗專業徵信0800-666-681

威茗專業徵信~高雄徵信~台南徵信~0800-666-681~他外遇燃通姦除罪化戰火 男主角:我才是最先被背叛的人

大法官3月31日針對通姦除罪釋憲案展開激辯,憲法法庭預計5月底做出判決宣告。《蘋果新聞網》昨獨家採訪釋憲案主角苗栗湯姓男子,他2015年被長期分居的妻子跨海提告外遇,他反控是中國籍妻子出軌在先,惡人先告狀,他才是婚姻中最先被背叛的人!湯男怒控,刑法「妨害婚姻罪」早不合時宜,連中國都沒有通姦罪,盼大法官英明、廢除惡法!

湯姓男子因妨害婚姻罪挨告,法官同情為他停止審判,並聲請大法官釋憲。楊永盛攝
事件主角湯男(55歲)從事機械加工業,跟越南籍阮姓女子(42歲)外遇,還生下2名目前就讀小學的兒子,長年滯留中國江蘇省娘家的李姓妻子(50歲),2015年到台灣控告湯、阮兩人妨害婚姻。湯男的家務事,因此成為大法官辯論的主題之一。

《蘋果》昨上午循線找到湯男和阮女,湯男自認有一肚子委屈,反控李姓前妻「惡人先告狀」,明明李女先外遇在外生下3子女,但倒頭來反而以被害人姿態告他,讓他頗為不平。

湯男說,20多年前出差前往江蘇省無錫市,結識李姓前妻、相戀1年多結婚,但婚後不常同居,雙胞胎女兒(今年21歲)出生後帶回台灣,念小學1年級暑假(2008年),前妻以帶回去看外公外婆等親人為由,母女3人一去不回,多次打電話催促,女兒冷淡回應、前妻藉故推託,從此「一家四口」分隔兩岸。

他說,2013年整理前妻物品時,意外發現二份無錫市、女兒的兒童保健手冊(出生證明),明明應該是第一胎,內容卻記載李女為第2胎、第2產,他才赫然發現前妻早跟他人生下一男,要求帶女兒回台灣比對DNA遭拒絕,懷疑女兒也是別人的種!

而湯男2012年起跟阮姓女子同居,陸續生下目前就讀小學1、2年級的兒子,湯男在2014年也私下完成認領手續,李姓前妻2015年得知後,跨海控告湯、阮妨害婚姻,湯則指責妻子滯留大陸,很少返國,「有老婆等於沒老婆!」

湯男說,自己才是婚姻中最先被背叛的人,而且在中國的不動產早過戶給前妻,以前每年匯款2萬美金生活費,前妻才肯過來台灣數日,這段婚姻早已名存實亡,前妻前年在中國訴請離婚,當地法院去年7月已判准離婚,但台灣法院駁回他3度訴請離婚的請求,感覺很不公平。

湯男說,夫妻是否相愛、是否對彼此忠貞,關政府什麼事呢?婚姻登記是歸《民法》管轄,既然沒有施暴、性侵等違法,為什麼違背婚姻就要《刑法》來管?而且世界各界多數走向通姦除罪化,連跟台灣具有傳統中華倫理道德興婚姻制度的中國大陸,也沒有通姦罪。他主張,應把不合時宜的舊法令規範去除,才能彰顯真理和公義,是德政!也才是民主社會該有的作為。

針對湯男指控李姓前妻外遇在先、3個子女的爸爸不是他,《蘋果新聞網》找到當年李女離婚訴訟的訴訟代理人陳永喜,陳表示當時湯男確實以此攻擊,但未獲法官採信,也駁回湯男的離婚要求。
 
湯男一案承審法官陳文貴已從苗栗地方法院調任台灣高等法院刑庭法官,他在2015年以性行為自主權位階高於婚姻制度等觀點,停止審理此案並聲請釋憲,讓本案登上憲法法庭攻防焦點,也點燃近年來各方通姦除罪化討論的戰火,昨天他因要開庭而無法出席言辭辯論庭,但他強調,現行刑法通姦罪存在四大問題,都列在提交大法官的意見書中,除了侵犯隱私權違反了國際人權公約,且同婚案通過後,婚姻制度所要保護的利益也不再存在。

網友在此新聞下方留言,有人反對除罪,有人支持妨礙婚姻除罪化,但認為以台灣目前民情恐怕很難。還有人直言,「這家務事再請(清)明的法官也難斷定」。(楊永盛/苗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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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男跟阮姓越南女子,婚外情生下2名兒子。翻攝阮女臉書
湯男整理前妻物品時,意外發現女兒應該是第一胎,手冊卻記載為第二胎。楊永盛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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