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之前曾是台科大知名教授、目前在產業界的羅姓男子,被妻子指控與前同事、目前仍在台科大任職的許姓女子有姦情,許女甚至還涉嫌將三校合校計畫的會議記錄傳給丈夫,因此對許女提起妨害家庭及告發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原本羅妻也對丈夫提告妨害家庭,但最後撤回告訴,至於許女被控的部分,因為查無事證,檢察官做出不起訴處分。
在去年三校傳出併校期間,1名曾在台科大教書的羅姓名教授,其妻有一天無意使用到丈夫的手機,卻發現手機跳出LINE的訊息,竟然是台科大的許姓女職員傳給丈夫的訊息,她好奇點進去看,才發現是三校合併計畫的會議記錄。
不僅如此,羅妻還發現許女與丈夫的感情似乎好過了頭,時常傳送噁心的訊息,像是「剛起床、愛你喔」、「早安、愛你,已經到辦公室了」,丈夫從來沒有跟她說過這些話,卻對許女愛得死去活來,根本無視她這個元配的存在,讓她感到痛心。
羅妻認為,2人從2003年開始就有曖昧關係,一直到她在去年8月間發現為止,2人長期發生無數次的性關係,因此對2人提出妨害家庭告訴。不過羅妻提告後又對丈夫撤告,至於對她所認定破壞家庭的小三許女,則堅不撤告,不僅如此,還加碼告發許女涉犯洩密罪。
羅男到案後否認與許女有姦情,辯稱手機裡那位與他連絡的小姐並非是許女,而他也沒有傳訊息給對方,不知道手機裡怎麼會有這種訊息。許女也否認曾傳簡訊給羅男,2人清清白白,沒有發生性關係,她更沒有傳合校會議紀錄給羅男,並未涉犯洩密罪。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就妨害家庭的部分,雖然羅妻認為丈夫與許女時常傳送親暱的訊息,即使訊息真的是2人互相傳送,也只能證明2人關係要好,無法證明2人的姦情。
至於許女被控洩密的部分,檢察官傳喚台科大的人員,他們證稱,歷來的合校計畫從來就不是「密」等,且合校計畫是好事,若能夠適度曝光也是好事,怎麼可能是秘密。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許女被控洩密及妨害家庭的部分,均事證不足,處分不起訴。(呂志明/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