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5-18 17:38:07果凍讀書會

烏骨雞 檢體不合格

(中央社 陳清芳)5.18.2008摘要

衛生署今天公布售食品動物用藥殘留檢測報告,豬、牛肉及其內臟、牛奶與羊奶、雞鴨蛋都合格,唯獨五十五件家禽肉類之中,有『十三件違規』殘留硝基 等抗生素,尤其逾半數的烏骨雞檢體不合格,愛用這種烏骨雞進補的民眾,簡直是在吃另類的「藥燉雞」。

這次十一件烏骨雞檢體有六件沒通過藥檢,情節是『硝基』 代謝物、『脫氧羥四環黴素、脫氧羥四環黴素、氯黴素、乃卡巴精、西普氟奎林羧酸、恩氟奎林羧酸』違規用藥,並有重複用藥的情形。

衛生署食品衛生處副處長謝定宏指出,上述動物用藥中,卡巴精等『抗寄生蟲藥』則訂有殘留限量,其他硝基代謝物等『抗生素與抑菌劑』,按照衛生署「動物用藥殘留標準」規定不得檢出的。

其他家禽肉類大致是鴨肉六件檢出『兩件違規』、雞肉九件有『兩件』、雞心五件有兩件、鵝肉九件有一件,違規情形都不如烏骨雞那麼嚴重,而且烏骨雞採檢地點『不乏知名賣場超市』,根據衛生署食品資訊網的「不合格食品資訊」所記載,包括『台中松青超市、竹北家樂福,來源分別為『彰化二林及屏東鹽埔』的農場。

謝定宏說,現在不知道是動物『飼料摻用違規飼料』,還是農戶在飼養過程『未依獸醫指導』正確用藥,或是未能遵守『停藥期的規定,有待農政單位進一步了解,從源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