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01 23:02:39JOphy
吵架的附加價值
跟一個認識了三年的同事翻臉了
其實是我選擇慢慢的不跟她來往
所以我們也沒有面對面大吵
可以說是只有我在不爽,然後對方其實不知道我在不爽什麼
本來想把她惹毛我的行為一條一條的列出來
想說演技這麼好,應該要紀錄下來。
因為已經一年多除了公事之外,其他沒在聯絡。
她的事蹟其實已經淡忘,
但是她最近很愛找我左右兩邊的同事聊天
聽他們講話,發現她還是沒變,她還是覺得事情都是別人的錯(就是最近常看到的「站上一個受害者的位置」)。
還是很愛炫耀。
我才懷疑自己之前是不是都沒神經,怎麼有辦法跟她密切往來這麼久。
之前自己生氣這麼久,除了內傷之外,完全沒有正面的意義。
或許該把它寫出來,
整理清楚,然後就把這件事情封起來。
更新了啊!!更新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