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台在隔壁 抱怨無法可拆,頂樓被裝基地台 大樓獲賠
基地台在隔壁 鄰居抱怨無法可拆
基地台電磁波會不會對人體造成傷害,目前並沒有任何醫學報告證明,但是台北市一位民眾投訴,最近家人身體出現狀況,懷疑因為是基地台惹禍,而台北地院3月初曾作出判決,架設基地台必須經過住戶全體同意,但是這個基地台卻是架設在隔壁,住戶們擔心會影響健康,只能連署行文,協調對面的大樓的管委會,能夠拆除基地台。
TVBS 2011-03-28
頂樓被裝基地台 大樓獲賠
台北市仁愛世貿廣場大樓蔡姓總幹事私自與多家電信公司簽約,出租屋頂架設基地台,住戶覺得身體不適,上樓查看而曝光,但蔡已捲款潛逃。管委會提告求償,台北地院昨判決電信公司應賠償二百五十三萬多元。
位於台北市仁愛路四段的仁愛世貿廣場,是知名的商業大樓,因為大都作為辦公室使用,平日很少有人會上頂樓,多家電信業者架設基地台已五、六年,竟沒人發現。
大樓頂樓住戶因為經常覺得頭痛、身體不適,懷疑是電磁波導致,上頂樓查看,才發現多家電信業者架設基地台,而且用看板包覆;調查後,是蔡姓總幹事私自租給電信業者牟利。
管委會指出,從一九九八年起,保全公司派蔡姓男子任職總幹事,但是蔡涉嫌冒用管委會的名義,將頂樓平台分別租給大眾、和信(後合併為遠傳)、威寶等電信公司,這些電信公司將租金匯入蔡的個人帳戶。
蔡還侵占管委會的款項,於二○○七年九月曠職潛逃。管委會提告,蔡被法院通緝,管委會再控告電信公司,要求賠償。
電信業者反駁,基地台設置多年,從未見住戶有反對意見,蔡是總幹事,代表該大樓,租金都已經給付蔡,該大樓不能再要求。
法官審理認定,管委會主委才代表社區,蔡只是保全公司派駐的總幹事,無權代表社區簽頂樓平台租約。
何況頂樓平台要不要架設基地台,必須經區分所有權人決議通過,電信業者無權架設,應返還相當於租金的損害給該大樓。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2011.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