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19 10:10:28蔣小姐
學生換屋潮 3大危險屋不要租/租屋前停看聽 免糾紛
學生換屋潮 3大危險屋不要租
到每年六、七月,就是許多離鄉背井求學唸書的莘莘學子準備換屋的大日子,這個時節總是會碰上許多舊生、新生到學區周遭看屋。房仲業者指出,許多房東為了有更大空間出租給學生,將房子的逃生空間阻塞,或者把熱水器擺在室內,都是對居家安全相當危險作法,學生在租屋時要睜大眼看清楚,別為房租便宜而犧牲自己安全。
熱水器裝室內 逃生不通皆危險
中信房屋行銷部副理江龍名表示,雖然政府已經三申五令,呼籲民眾千萬別將熱水器擺放在室內,但瓦斯中毒新聞仍時有所聞,建議學生在租屋時,若發現熱水器依舊安裝於室內,就算房租再便宜,最好放棄另覓他處。
也有房東為了增加出租空間,把許多雜物堆到逃生通道,雖然室內空間變大了,但卻影響住戶逃生。江龍名表示,遇到這樣的房子,也建議不要考慮,一旦發生火災意外,將成一輩子遺憾。
居家環境複雜 另覓他處較安全
台灣房屋指出,租屋時也要看看住家附近環境,如果有撞球場、KTV,甚至發現常有行為舉止怪異的份子出沒,為了自身安全,建議還是別租較妥當;此外,在租屋前審慎評估住家環境與房東優劣,往後才能住的安心。許多當時不以為意的小細節,後來都會成為引發糾紛的關鍵,事前多預防,總比事後善了好。
【網路地產王/黃京梧/綜合】
--------------------------------------------------------
租屋前停看聽避免糾紛
房東和房客因為房屋的租賃關係而有所關連,平時,只要房客定時將租金付給房東,雙方基本上不容易發生糾紛。但是,若房屋發生漏水、裂等損害,且房東拒不修理,或是房客將房子轉租他人而未知會房東,各類影響權利義務的狀況,雙方無法達成共識,糾紛即隨之產生。
小心為上
以目前大學生、都會單身上班族為主的租屋市場而言,房客外租房子,大部分是希望拉近與學校或是上班地點的距離,而房東出租房子,則是以收租金達到獲利的目的,房客希望住得舒適、房東期待獲利穩定,如何降低糾紛發生率確保雙方權益,房東和房客最好能了解必要的租屋常識,才能保障自己。
無論是房東還是房客,除非是認識的親友介紹,否則一開始雙方都會以較為謹慎的態度看待對方,房客最怕碰上惡房東,房東也怕遇上「奧」房客,永慶房屋協理黎保誠表示:「謹慎訂約是降低風險最重要的關鍵,訂金多少、能不能退、何時返還,口說無憑,一定要白紙黑字寫清楚。」
反悔不租訂金沒收
消費者看過房子、談好價錢後,可以先付訂金給房東保留租屋的權利,但是根據法律規定,訂金可以用來抵扣租金或押金,所以在付訂金時,可要求房東開立內容包括房東姓名、身份證字號、訂金金額、出租地址、付訂日期、開始承租日期等內容的收據。
對房客而言,可避免房東收了訂金又拒絕出租,黎保誠說:「但是若消費者反悔不租,房東有權利沒收租金。」另外,向房東確認身分,也是必要的程序。
近年社會詐騙案件無奇不有,曾有案例是某人用假支票承租房屋,之後再轉租給其他人,用以騙取押金、房租,房東、房客都蒙受其害。建議在簽約之前,應要求房東出示房屋權狀、房屋稅單、身分證,確定屋主本人是出租方,因為房客若不是向房東本人出租,二房東答應房客的條件,真正的屋主有權不予理會。
終止契約須先通知
黎保誠表示,房東和房客也可以利用簽約幫自己留後路,根據根據《民法》第453條規定「訂有期限之租賃契約,如約定當事人之一方於期限屆滿前,得終止契約,其終止契約,須先期通知。」黎保誠說:「若沒有以上的約定內容,則房東可依約要求房客不得無故終止契約,或房東不可提前收回房子。」
專家意見
簽約前要釐清權責
房屋出租,很多糾紛其實都可以避免,無論是房東還是房客,只要能在事前盡量提出疑問,並把容易引起誤會的事項在契約內釐清,一定可以降低承租房屋的風險。
了解現況確保權益
簽訂租賃契約時,無論是出租人還是承租人,除了租金多少和何時給錢、怎麼交付要知道外,其他像房屋出租時的現況,要付多少押金,押金返還的時間,租約到期的時間等,也要寫清楚。
此外,房客可不可以當二房東把房子轉租給其他人,有沒有附上家電、家電壞了誰負責,房屋的稅捐及水電等費用的計算方式,房客可不可以裝潢房屋、改裝,租期屆滿時,承租人應該如何恢復原狀……等等,這些都是雙方應該要注意、釐清的契約內容。
塗改處須雙方簽章
除了有關房屋內容的約定外,對於違約的處理方式,以及其他特別約定,都應該要用文字在契約書中寫清楚。
另外,在簽約時,有些細節也不可忽略,像是租約若有2張紙以上,雙方都應該在騎縫處蓋章、認證,或是在契約中,如果有塗改,雙方都應該在修改的地方共同簽名、蓋章。
另外,消費者想要承租的房子若是國宅,有一些條件的約束也不可不注意。承租國宅必須符合:1、年滿20歲、在當地設有戶籍;2、本人、配偶及其共同生活的直系親屬,都沒有自有住宅;3、必須符合行政院公告的收入較低家庭標準等條件。
消費者在承租房屋時,對於房屋本身的條件和限制若是能在簽約前釐清,就一定可以降低租屋風險、保障自己的權益。
蘋果提醒你 租屋支出可報稅
房客:
房租申報列舉扣除,每戶每年以12萬元為上限
申報所需資料:
房東基本資料(姓名、身份證字號)
準備租賃契約、切結書、租金繳款證明(收據、匯款證明、自動櫃員機轉帳交易)
房東:
不須任何證明文件:當年度房屋租金收入的43%列為必要費用
採列舉扣除方式:必須對因租賃而發生的合理、必要損耗及費用,逐項提出證明,如房屋折舊、修繕費、地價稅、房屋稅及其附加稅捐、以出租財產為標的物的保險費、向金融機構貸款購屋而出租所支付的利息等,建議可先行核算可扣除費用額,擇高適用。
蘋果日報 胡芝寧 台北報導
http://key88.net/article21972.html
到每年六、七月,就是許多離鄉背井求學唸書的莘莘學子準備換屋的大日子,這個時節總是會碰上許多舊生、新生到學區周遭看屋。房仲業者指出,許多房東為了有更大空間出租給學生,將房子的逃生空間阻塞,或者把熱水器擺在室內,都是對居家安全相當危險作法,學生在租屋時要睜大眼看清楚,別為房租便宜而犧牲自己安全。
熱水器裝室內 逃生不通皆危險
中信房屋行銷部副理江龍名表示,雖然政府已經三申五令,呼籲民眾千萬別將熱水器擺放在室內,但瓦斯中毒新聞仍時有所聞,建議學生在租屋時,若發現熱水器依舊安裝於室內,就算房租再便宜,最好放棄另覓他處。
也有房東為了增加出租空間,把許多雜物堆到逃生通道,雖然室內空間變大了,但卻影響住戶逃生。江龍名表示,遇到這樣的房子,也建議不要考慮,一旦發生火災意外,將成一輩子遺憾。
居家環境複雜 另覓他處較安全
台灣房屋指出,租屋時也要看看住家附近環境,如果有撞球場、KTV,甚至發現常有行為舉止怪異的份子出沒,為了自身安全,建議還是別租較妥當;此外,在租屋前審慎評估住家環境與房東優劣,往後才能住的安心。許多當時不以為意的小細節,後來都會成為引發糾紛的關鍵,事前多預防,總比事後善了好。
【網路地產王/黃京梧/綜合】
--------------------------------------------------------
租屋前停看聽避免糾紛
房東和房客因為房屋的租賃關係而有所關連,平時,只要房客定時將租金付給房東,雙方基本上不容易發生糾紛。但是,若房屋發生漏水、裂等損害,且房東拒不修理,或是房客將房子轉租他人而未知會房東,各類影響權利義務的狀況,雙方無法達成共識,糾紛即隨之產生。
小心為上
以目前大學生、都會單身上班族為主的租屋市場而言,房客外租房子,大部分是希望拉近與學校或是上班地點的距離,而房東出租房子,則是以收租金達到獲利的目的,房客希望住得舒適、房東期待獲利穩定,如何降低糾紛發生率確保雙方權益,房東和房客最好能了解必要的租屋常識,才能保障自己。
無論是房東還是房客,除非是認識的親友介紹,否則一開始雙方都會以較為謹慎的態度看待對方,房客最怕碰上惡房東,房東也怕遇上「奧」房客,永慶房屋協理黎保誠表示:「謹慎訂約是降低風險最重要的關鍵,訂金多少、能不能退、何時返還,口說無憑,一定要白紙黑字寫清楚。」
反悔不租訂金沒收
消費者看過房子、談好價錢後,可以先付訂金給房東保留租屋的權利,但是根據法律規定,訂金可以用來抵扣租金或押金,所以在付訂金時,可要求房東開立內容包括房東姓名、身份證字號、訂金金額、出租地址、付訂日期、開始承租日期等內容的收據。
對房客而言,可避免房東收了訂金又拒絕出租,黎保誠說:「但是若消費者反悔不租,房東有權利沒收租金。」另外,向房東確認身分,也是必要的程序。
近年社會詐騙案件無奇不有,曾有案例是某人用假支票承租房屋,之後再轉租給其他人,用以騙取押金、房租,房東、房客都蒙受其害。建議在簽約之前,應要求房東出示房屋權狀、房屋稅單、身分證,確定屋主本人是出租方,因為房客若不是向房東本人出租,二房東答應房客的條件,真正的屋主有權不予理會。
終止契約須先通知
黎保誠表示,房東和房客也可以利用簽約幫自己留後路,根據根據《民法》第453條規定「訂有期限之租賃契約,如約定當事人之一方於期限屆滿前,得終止契約,其終止契約,須先期通知。」黎保誠說:「若沒有以上的約定內容,則房東可依約要求房客不得無故終止契約,或房東不可提前收回房子。」
專家意見
簽約前要釐清權責
房屋出租,很多糾紛其實都可以避免,無論是房東還是房客,只要能在事前盡量提出疑問,並把容易引起誤會的事項在契約內釐清,一定可以降低承租房屋的風險。
了解現況確保權益
簽訂租賃契約時,無論是出租人還是承租人,除了租金多少和何時給錢、怎麼交付要知道外,其他像房屋出租時的現況,要付多少押金,押金返還的時間,租約到期的時間等,也要寫清楚。
此外,房客可不可以當二房東把房子轉租給其他人,有沒有附上家電、家電壞了誰負責,房屋的稅捐及水電等費用的計算方式,房客可不可以裝潢房屋、改裝,租期屆滿時,承租人應該如何恢復原狀……等等,這些都是雙方應該要注意、釐清的契約內容。
塗改處須雙方簽章
除了有關房屋內容的約定外,對於違約的處理方式,以及其他特別約定,都應該要用文字在契約書中寫清楚。
另外,在簽約時,有些細節也不可忽略,像是租約若有2張紙以上,雙方都應該在騎縫處蓋章、認證,或是在契約中,如果有塗改,雙方都應該在修改的地方共同簽名、蓋章。
另外,消費者想要承租的房子若是國宅,有一些條件的約束也不可不注意。承租國宅必須符合:1、年滿20歲、在當地設有戶籍;2、本人、配偶及其共同生活的直系親屬,都沒有自有住宅;3、必須符合行政院公告的收入較低家庭標準等條件。
消費者在承租房屋時,對於房屋本身的條件和限制若是能在簽約前釐清,就一定可以降低租屋風險、保障自己的權益。
蘋果提醒你 租屋支出可報稅
房客:
房租申報列舉扣除,每戶每年以12萬元為上限
申報所需資料:
房東基本資料(姓名、身份證字號)
準備租賃契約、切結書、租金繳款證明(收據、匯款證明、自動櫃員機轉帳交易)
房東:
不須任何證明文件:當年度房屋租金收入的43%列為必要費用
採列舉扣除方式:必須對因租賃而發生的合理、必要損耗及費用,逐項提出證明,如房屋折舊、修繕費、地價稅、房屋稅及其附加稅捐、以出租財產為標的物的保險費、向金融機構貸款購屋而出租所支付的利息等,建議可先行核算可扣除費用額,擇高適用。
蘋果日報 胡芝寧 台北報導
http://key88.net/article219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