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新計價法 建商擔心亂象 中南部公設價 可能出現比台北
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五月一日正式上路,為了讓房價更透明化,內政部日前再度叮嚀建商,應將主建物、附屬建物及共有部分之面積及售價採取分開計列方式,建商與代銷業者雖承諾,將遵照政府指示辦理,但擔心房屋分成主建物、附屬建物與公設三大類價格後,會出現許多亂象。
業者私下指出,建商發包建案,不會就主建物、附屬建物或共有的公設等分開發包,售價擬訂都是採總價概念,未來依新版契約規定,將建案價格分拆為土地、建物兩大類,建物部分再進一步細分為,如台北地價高,分拆後,建物價格自然降低,反觀中南部地價低,建築價格占比較大,「未來恐會出現中南部公設價格,較台北建案還貴的詭異情況發生」。
華固建設總經理洪嘉昇指出,將依政府指示辦理,但希望政府能直接就可能配合做法,進一步研擬配套,否則巿場恐會出現價格混亂狀況。
不少業者私下抱怨,「不知這項笨政策是誰提案的,有人賣車,將車子大燈、輪胎、座椅等分開計價嗎?」
也有業者表示,新制主要訴求的主建物、附屬建物以及公設分開計價,雖然出發點是要讓消費者能夠有更完整的價格比較資訊,但是這樣的美意能不能夠達到效果,還是有待觀察。
信義房屋企研室經理蘇啟榮表示,房地產並不是標準化的產品,兩間不同的房子的價差認知因人而異。在分開計價無成例可循之下,未來主建物、附屬建物以及公設之間價差多少才合理,恐怕需要一段時間才會形成標準。但可以肯定的是,未來雨遮等備受外界質疑的設施,將會大幅減少。
而且新版契約書上對於房價的標示,包含土地價格,房屋價格以及車位價格。以一間總價千萬的住宅(不含車位)為例,假設土地價值占六成,那麼分配到房屋部分為四百萬,再拿這四百萬去分算主建物、附屬建物、公設各值多少,這些數字對消費者來說意義已經不大。
中國時報 2010-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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