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18 03:36:40蔣小姐

私有地變巷道 居然還要稅

不少私有地已無償成為供公眾通行的既成巷道,但「土地稅減免規則」認定其屬建築基地之一的法定空地,仍要求地主繳交地價稅。地主紛紛陳情,台北縣政府建請財政部賦稅署修法,放寬法定空地既成巷道免稅。

台北縣副縣長李四川批評:「既成巷道的法空被追稅,就是民怨所在。」北縣財政局長江美桃說,過去只要既成巷道都免徵地價稅,至民國70年間回歸建管規定,只要既成巷道屬法定空地,依土地稅減免規則第9條「但書」仍不適用免稅。

「我的地已免費提供大家當道路使用,為何還要繳稅?」「過去免稅,為何現在要繳稅?」地主不服,紛紛提起行政救濟,台北縣去年就有58案同類案件正在復查、訴願或打行政訴訟,稅金總計近2,632萬元。
【經濟日報╱記者黃福其/板橋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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