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2-22 11:12:35蔣小姐

5月前買預售屋 新約看清楚

今年有意買預售屋的人要特別注意!5月起,內政部規定預售屋定型化契約新版上市。因此5月前進場房市,不管自住或投資,最好先到內政部官網下載新版合約,互相比對,確保自身權益。


5月開始 新版契約上市
根據內政部的規定,今年5月1日起,預售屋主建物、陽台、雨遮等附屬建物,以及樓梯、走廊等共有部分(即公設)須在契約中分開標示面積及售價。

這項修法雖然讓預售屋的資訊更透明,但對很在意追不上房價的民眾,又添部分心理壓力。

根據中信房屋最新線上調查結果顯示,有近5成(46%)消費者擔心內政部這項修法將促使房價續漲,其中更有近兩成(19%)認為新制上路後,房價將上漲一成以上而更讓購屋者吃不消。

中信房屋副總經理劉天仁表示:這次預售屋定型化契約條款修正,主要目的就是為了解決預售屋買賣的亂象,將交易資訊充分揭露,使消費者購屋時更清楚明瞭,破除不肖建商可能運用的各種花招,消費者需要認清相關的修正項目以確保自身權益。


建物公設 必須分開標示
劉天仁說,而今年預售屋定型化契約條款的重要修正項目有:契約應明列主建物、附屬建物與公設的面積與價錢;面積有誤差即找補差價;依工程進度付款部分,每次付款間隔日數應在20日以上,避免不肖建商拉近收費間隔;立契約書人增列不動產經紀人欄位……等。

由於主建物、附屬建物以及共有部分的構造成本、功能性及價值不盡相同,應各有不同之價格。建商除將房屋價款標示清楚之外,主建物、附屬建物及共有部分等三部分價格、坪數也應該分開標示。

 







房屋面積 有誤差就找補
劉天仁表示,新制中房屋面積誤差找補,採「有誤差就找補」,取代舊有「房屋面積誤差1%以內互不找補」的規定。而找補金額亦須依不同建物用途(主建物、附屬建物及共有部分)分別計算找補金額。

此外,如主建物或房屋登記總面積不足而且超過3%時,消費者也可以選擇解約。而買方付款遲延利息以每日「萬分之二單利計算」;預售屋權利轉讓手續費,以房地總價1%為上限。

信義房屋代銷部協理何胤諭說,雖然新法5月才上路,但目前知名建商多已依新版契約來設計合約書。如果消費者為保障個人權益,比較保險的作法還是先下載一分新版本書面文件,再來逐條對照。


細讀合約 別盲目作決定
而且一定要注意的是,預售屋的合約都有至少5天的審閱期,可以帶回去仔細看清條文。消費者可以先付少許訂金,把合約書帶回去仔細研讀。即使事後不滿意,可以拿回依法預付的訂金,不用盲目作決定。

何胤諭說,今年第1季大案備出,可以想見的是,市場上的行銷手法一定五花八門。但買房要保值抗跌,「地點」永遠是不變的價值。其次再考量個人生活需求、居住型態、社區管理等,才能挑到滿意的新居。

因為買房子動輒數百、上千萬,面對人生最大的消費行為,絕對不能急。最重要的是,一定要抓準自己的預算上限,不要在樣品屋燈光美氣氛佳的情況下,一時衝動扛下太大的財務負擔,未蒙房價增值之利,先受周轉不及之苦。
聯合報/記者許佳佳/專題報導 2010/02/2
http://key88.net/article177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