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屋先問貸款成數明哲保身
貸款成數,先問再買 :由於房市不佳,銀行放貸緊縮,購屋的貸款成數千萬不可只聽銷售人員的「掛保證」,應在購屋前查明該房屋地段公告現值,或前往銀行先行評估申貸額度,以免與心裡的估計產生太大落差,添增資金壓力。如果擔心下訂預售屋後核貸不過,導致無力繳款,造成違約情形,在購屋簽約時,可要求加註「核貸不足時契約無效」的但書,確保消費者權益。
消費者更需衡量自身財務狀況與還款能力,最保險的方式是遵守「333原則」,準備「三」成以上自備款,每月繳納貸款總額不超過當月總收入的「三」分之一,每個家庭需額外存夠「三十」萬以上的緊急備用金,並詳細計算每月攤還金額,選擇最有利的貸款方案,才能安心無慮的用貸款買一輩子的幸福。
釐清稅費、付款方式 :買房屋不是只付房屋的價格就好,還包括許多額外的費用,如仲介費、代書費、規費、契費、裝潢費、家具等支出皆須加入預算中,以「稅費」的問題最容易引來糾紛。
買賣房屋時,切記在契約書中載明各項稅費的負擔者,包括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契稅、重購退稅、公證費、印花稅、產權登記費、代書費,甚至是水電瓦斯接戶費等,除了契稅由買方繳納,土地增值稅由賣方繳納外,其餘稅費該由誰負責,都要事先溝通清楚,逐一列於合約書中,以免徒生風波。
付款方式也應一併在合約中載明清楚,通常分成四個步驟:
1.簽約款:下訂簽約時先付一部份金額。
2.備證款:賣方準備好辦理轉移登記之文件後,將有關資料交給地政士或律師後,便可交付一部份金額。
3.完稅款:當繳清所有稅費後,可再付一部份金額。
4.交屋款:辦好登記移轉,買方拿到所有權狀,點交清楚,沒有疑慮與糾紛後,再將尾款繳清。
若是購買預售屋,則須注意在施工期間就要付款,繳款的期數以工程進度為主,於是在此不景氣中,若有建商苦於資金問題,為能提早拿到客戶款項而趕工建造,便可能加大購屋者的財務壓力,消費者務必特別留意。
優家網記者 張琬聆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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