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2-03 12:11:50蔣小姐

房屋稅‧擬採累進制

財政部次長張盛和昨天表示,房屋稅將研究由目前的單一稅率,改為「分級制」、「累進稅率」,面積大或價值高的房屋適用高稅率,面積小或價值低的房屋適用低稅率。
賦改會去年檢討房屋稅改革,結論是要提高營業用的最低法定稅率,由3%提高為4%;及非營業且非住家(執行業務者,例如診所、醫院)的最低法定稅率,由1.5%提高為2%,但仍是「單一稅率」制;另外,目前自用住宅的稅率1.2%保持不變,全國只有9.35%的房屋受影響,每年增加稅收83億。財政部原本計畫在3月底提出修正法案。

財政部昨天召集全國稅捐處,檢討房屋稅合理性,原本只檢討地方政府主導的房屋稅之稅基的部分,意外的,得出中央政府要研究修改全國房屋稅稅率的結論。
會議主持人張盛和會後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英國的房屋稅分為8級,最低是房屋現值在4萬英鎊以下,課徵6/9,最高為房屋現值在32萬英鎊以上課徵18/9,而我國自用住宅是單一稅率,不論12坪或100坪都一樣課1.2%,非常不合理,所以考慮學英國的制度。
工商時報/記者王信人/台北報導  2010-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