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1-20 07:04:44蔣小姐

金服獲4,800萬預算‧金拍屋回春

停擺4年的金拍屋市場,虎年可望回春!2005年3月間,台灣金服突然決定提高委拍業務費用,由原雙方議定的每件9,800元調為每件57,000元,導致司法院取消委辦業務預算,金拍屋市場因而停擺。今年1月起,司法院重新准予4,800萬元預算的案件後,金拍屋市場再現生機。
司法院鑑於各地方法院法拍事件逐年增加,加上金融機構合併法的授權,因此在2002年決定「法拍民辦」政策,同年9月30日指示台北地方法院,與台灣金服首任董事長簡弘道簽約受託試辦法拍業務。
經過試辦後,司法院與台灣金服議定,以每件9,800元的委拍經費,委託台灣金服辦理法拍事件,並在2004年動支4,300萬元預算,正式將法院部分法拍事件交由台灣金服辦理,開啟金拍屋市場的序幕。不料,同年7月接任台灣金服的董事長洪三雄,經董事會後決定將委辦經費由每件9,800元調高為每件57,000元,司法院並未同意。
2008年7月林彭郎接任第3任台灣金服董事長,積極奔走司法院,執行「融冰任務」,但因司法院4年來業已將此一經費移作人力派遣費用,以因應台灣金服先前「毀約」行為造成的法拍業務推進一度受干擾情況。一時間,司法院高層對台灣金服的「信心」尚難恢復。不過林彭郎仍然爭取到1,200萬元預算,受託辦理法院民事庭的遲延案件。
司法院民事廳長吳景源表示,准予台灣金服2009年辦理遲延案件,主要是讓該公司「暖機」,以瞭解在停滯4年後是否仍有能力受託承辦法拍業務。
2010年司法院原編列5,200萬元預算撥各法院,採購台灣金服代拍業務。但此一預算在審查時遭砍掉約一成,約剩4,800萬元。然而此一金額,已經超過2004年的4,300萬元規模,不過民事廳要求台灣金服必須提出人員增加、建置設備及金拍場地等配套的因應方案。
據指出,今年的預算經費目前已經有台中地院申請800萬元、高雄地院申請1,200萬元、屏東地院540萬元、彰化地院310萬元、台北地院250萬元、板橋地院630萬元、桃園地院1,200萬元,以便委託台灣金服協助去化法拍事件。
【工商時報/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2010-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