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0-19 06:30:48蔣小姐

購屋附停車位 3大類報你知

馬婉珍/台北報導
 
因「一品苑」個案獎勵停車位、可開放公眾使用的話題,近期引發民眾對停車位的重視。購屋附帶停車位,未來轉手性佳,這類物件較受民眾青睞,但停車位種類大不同,有些可單獨買賣、有些僅限於該棟住戶互相移轉,專家指出,停車位包括法定車位、自行增設車位、獎勵增設車位等三大類,各有不同特性,由專家報你知:
 東森房屋南港站前店店東呂文法指出,「法定停車位」是指建商依相關建築法規的規定,視建築物本身的用途,評估停車位的設置,至少應達總樓地板面積的固定標準,通常內含於公設中,由於沒有獨立權狀,因此必須隨同主建物移轉,不可單獨買賣,僅限於該棟大樓住戶互相移轉。

 而住戶之間內賣時,住戶所擁有權狀的公設內容也必須修正,信義房屋企研室經理蘇啟榮舉例,法定停車位本身有單一建號,假設該棟大樓設立80個停車位,車位持分是八十分之一,甲住戶將車位賣給乙住戶後,則權狀將變更為甲沒有車位持分,而乙有八十分之一的車位持分。

 至於「自行增設車位」,以上述例子來看,是指建商在建造過程中,除了原本的80個「法定停車位」之外,又自行增設較多的停車位,專家表示,這類自行增設車位有獨立權狀,因此可單獨賣給外人,也適合想要投資停車位者進場。

 不過,呂文法指出,由於建造成本較高,因此較多建商採用爭取「停車獎勵」的方式。所謂「獎勵增設停車位」,就是因建商得到容積獎勵而獲准增設的停車位,最多可爭取到20%的停車獎勵,與「自行增設車位」同樣擁有獨立權狀,可單獨買賣。

 蘇啟榮進一步說明,政府獎勵建商擁有更多的樓地板面積蓋房子,相對地建商就要多蓋停車位供公眾使用,因此於建築物明顯位置,應設立停車空間標示牌,讓有停車需求的民眾易於辨識。

 而同一棟大樓中,通常會在B1、B2設置停獎車位,讓外來民眾方便停車,而B3、B4多半是分配給法定車位,以供住戶使用。

 蘇啟榮也提醒,這類擁有停獎車位的大樓,管委會應該妥善處理複雜的進出入口。而想在北市購屋的民眾,可上台北市建管處的網站,有各建物的使用執照存根,在附註部分可以了解該建物的法定車位、獎勵增設車位等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