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29 22:19:20蔣小姐

暑假租屋潮 傳授自保要領

最後更新:2009/07/29
網路地產王/曾炳鈞/綜合】
  每年一到七八月,又有大批社會新鮮人踏入職場,在離鄉背景打拼事業之前,一定要先租屋,找好安身之處。 房仲業者建議,社會新鮮人租屋時,應該先請房東「驗明正身」,預防「假房東、真詐財」;至於房東帶看屋時,應該謹記四大防護措施,以確保自身的人身安全。

■ 社會新鮮人租屋 請房東驗明正身

  坊間曾經發生「假房東、真詐財」事件,讓房客白白損失押金和頭期租金。 太平洋房屋行銷部建議,承租人在簽約之前,應請房東出示房屋稅單,提供所有權狀或調閱建物登記簿謄本,以確認對方是如假包換的真屋主。

  假使屋主委託第三人處理房屋出租,應請代理人出具委託書;不過要留意的是,如果租到金拍、銀拍或法拍屋,有可能在租期未屆滿就被強制驅離,因此最好調閱建物登記簿謄本,看清楚他項權利部份是否有查封註記,如果民眾委託房仲租屋,則可尋求仲介事先過濾。

■ 租屋帶看引殺機 房東四大防護措施

  今年三月,台北市士林德行東路曾經發生屋主自行於網路租屋,引來精神異常男子隨機行兇的殺身之禍。 因此不論是房東或房客,提醒您看屋應做好安全防備,在看屋過程中,雙方至少有2人結伴同行,以保障自家生命及財產的安全。 「網路地產王」建議,挑選合法、合格的房仲業者租屋,可避免上述憾事發生的機率。

  假使包租公、包租婆自行透過網路出租房子,一定要做好四大防護措施:1.不在網頁上揭露屋主或房東全名,也不載明房屋詳細地址;2.先在電話中初步了解承租人的身家背景及租屋動機;3.約帶看屋時,先約在附近超商或公共場合為宜;4.約帶看屋時,最好雙方都有人在場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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