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01 08:14:00Duke - 渡客

[不偷盜] 永離偷盜

 

第二條是「永離偷盜」。偷盜的範圍非常廣泛,佛在經中和我們說明,偷盜是「不與取」。有主之物,主人沒有答應,你把它拿來用,就是「偷盜」。日常生活當中,這些不善不勝枚舉。我以前跟隨李炳南老居士十年,他當時在奉祀官府服務,職務是主任祕書。他每次領公家信紙信封,一定向奉祀官孔德成先生報告:「我領信紙信封,我私人寫信時也要用。」

孔德成先生聽的次數多了,說:「你怎麼這麼囉嗦!」

他說:「我用公家的信紙寫私人信,如果沒得到你的答應,我就犯了偷盜戒。我一定要與你說明,你點頭答應,我才敢用公家信紙寫私人信。」

今天,寺廟也印有信紙和信封,出家人拿去寫私人信,有沒有向住持方丈報告:「我要拿來做私人寫信用?」如果沒有,就犯了偷盜戒。這就是你的修善中夾雜不善。除此之外,還有一件事更容易犯。寺廟的電話也是公家的,拿這個電話跟朋友聊天閒談,也犯盜戒。偷盜道場東西的罪,《地藏經》上有明文:「竊盜常住物,三世諸佛都不能救。」我常勸導大家,打電話要長話短說,多一句不如少一句,少一句不如不說。別人打給你,可以,那是他們付費,不是常住付費。我們打出去,常住就要付電話費。我單單舉這兩個例子,其他的可以舉一反三。

常住物一定要愛護,因為愛護常住物是惜福。糟蹋常住物,你出家就一生都沒福報。為什麼?福報都在這裡流掉了。佛家常講:「施主一粒米,大如須彌山,今生不了道,披毛戴角還。」諺語又說:「地獄門前僧道多。」我們想到這些話,毛骨悚然!所以,我決不勸人出家,出家如果不如法,就到地獄去了。不出家不墮地獄,出家墮地獄。所以勸人出家,就是把人拉到地獄去,害慘了人!這是最不道德的。李老師當年在世,只勸人皈依,不勸人受五戒。為什麼?我勸你受戒,你要是犯了戒,我也有過失。戒是要自己真正發心受持。如果想想這個戒條我做不到,那決定不可以受戒。實在講,我們只可以勸人學佛,勸人三皈依都有問題。為什麼?三皈依是要你自己發心的,三皈要是搞錯了,麻煩多!他皈依某個法師,皈依某個道場,「這位法師是我的師父、那位不是我的師父,這是我師父的道場、那不是我師父的道場」,起嚴重分別,是「破和合僧」罪,要墮阿鼻地獄。

不偷盜,最簡單的說,就是「決定不可以佔別人分毫的便宜」。古德講得好:「吃虧是福。」我們要學吃虧。佔便宜是罪過,要把佔別人便宜的念頭斷盡。

 

錄自:

十善業道經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