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07 21:05:02稻草人

舊同窗法庭尷尬相遇

    美國一對分開數十年的中學同窗久別重逢,誰也沒料到相遇場合竟是在法庭,並且一個是法官,一個是疑犯,場面相當尷尬。

    四十九的男子布思因闖入他人住宅、偷車和逃避追捕而被押上法庭,女法官格萊澤審訊期間與布思相認。布思不斷高叫“我的天啊!”,並隨即留下男兒淚。法官在庭上憶述,疑犯曾是最佳學生,兩人經常一起玩。法官表示很想知道這些年他發生何事,會落得如斯田地,並祝他早日告別牢獄生涯,做回一個守法的人。

    據疑犯的表妹說,布思曾是一名學者,運動也很出色,但因濫藥而走上歪路。表妹認為布思當時一定是對自己犯下的錯非常後悔,若能好好運用能力及把握機會,就不會有這場羞恥的相遇。

    法官與疑犯是舊同學,由於兩人身份反差大,事件被全球傳媒廣泛報道,許多人都當趣聞一笑置之。然而,這名法官這樣做真的適合嗎?或許這名法官見到昔日同窗,情緒激動,急不及待相認,但卻忽略了場合的重要性,以及傳媒的力量。以身份與地位而言,法官站的是“高地”,這種身份的懸殊令相認變成“俯視”,並不平等。儘管她口中祝願疑犯早日脫離鐵窗生涯,但這種祝福卻令人格外難受。事件被廣傳後,也令疑犯受到諸多不必要的“關注”與傷害。

    畢業數十年,各人際遇不同實屬理所當然。生活不容易,何苦當眾令疑犯感到被羞辱及難堪?私下相認,或者給予對方一些幫助及支持,不是更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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