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8-20 00:58:30稻草人
要不要搞個"黑名單" ?
【明報專訊】一名有多次企圖強姦及非禮兒童案底的42歲運輸工人,昨日被法院裁定12項性侵犯兒童罪名成立,判入獄8年,暫委法官潘敏琦響應上訴庭副庭長司徒冕的呼籲,建議政府成立性罪犯資料登記制度,防止他們從事親近兒童的工作。2006/08/19
所謂的資料登記制度,也就是俗稱的”黑名單”.到底要不要建立這樣的一個資料庫呢?有人說好.那是因為方便家長或學校查閱本區的”變態佬”,多加防範,因為所謂的資料庫,除了名字地址外,連尊容也一清二楚.再者就是因為戀童癖難根治,會一犯再犯,改過的機會不大,所以不需尊重所謂的人權私隱.
有人說不.因為人誰無過,假如建立了這樣的一個”黑名單”,就等於在額頭上烙上了”變態佬”三個字,一世翻不了身,抬不起頭,人生就此毀掉.
那到底要不要呢?
個人認為,為什么要把焦點放在這個黑名單上?是不是思想被局限了?問題不在於要不要建個黑名單上,問題在於家長呀!小孩子才幾歲,懂什么?你放他自由,任他到公園玩,他當然會去呀,還有叔叔給他玩具,為什么不?但為什么一個五歲的小孩子可以獨自到公園玩?這點真讓人摸不著頭腦.父母時常把如何愛錫子女掛在口邊,動不動就開口說:”如果不是為了你,我才不.....”但為甚麼如珠如寶的子女可以獨自在公園出現?在香港,把幼小的子女獨自留在家是犯法的,但讓他獨自外出呢?這法例是不是有點滑稽?
不要再為這個問題爭議了,假如看管好自家的小孩,有沒有黑名單,於你而言根本沒有分別.
所謂的資料登記制度,也就是俗稱的”黑名單”.到底要不要建立這樣的一個資料庫呢?有人說好.那是因為方便家長或學校查閱本區的”變態佬”,多加防範,因為所謂的資料庫,除了名字地址外,連尊容也一清二楚.再者就是因為戀童癖難根治,會一犯再犯,改過的機會不大,所以不需尊重所謂的人權私隱.
有人說不.因為人誰無過,假如建立了這樣的一個”黑名單”,就等於在額頭上烙上了”變態佬”三個字,一世翻不了身,抬不起頭,人生就此毀掉.
那到底要不要呢?
個人認為,為什么要把焦點放在這個黑名單上?是不是思想被局限了?問題不在於要不要建個黑名單上,問題在於家長呀!小孩子才幾歲,懂什么?你放他自由,任他到公園玩,他當然會去呀,還有叔叔給他玩具,為什么不?但為什么一個五歲的小孩子可以獨自到公園玩?這點真讓人摸不著頭腦.父母時常把如何愛錫子女掛在口邊,動不動就開口說:”如果不是為了你,我才不.....”但為甚麼如珠如寶的子女可以獨自在公園出現?在香港,把幼小的子女獨自留在家是犯法的,但讓他獨自外出呢?這法例是不是有點滑稽?
不要再為這個問題爭議了,假如看管好自家的小孩,有沒有黑名單,於你而言根本沒有分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