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30 21:53:09脆肉鯇

人生到底好辦不好辦

這世界上真正聰明的人,知道自己很聰明,要做甚麼都做得到,人生好辦。
笨的人,知道自己笨,就安分做他們能做的事,人生也好辦。......這世界的亂子就出在你們這種人身上:中等資質,偏老想往上,從一出生就飢渴,以為自己可以達成甚麼,結果只是一輩子永遠想望自己得不到的,爬不上自己以為該上去的位子。貪得無厭,被功成名就的念頭搞得自己面目全非。我看多了,上面的、下面的,人生都容易,偏就是你們這種中間的將來會發病。』--李維菁《生活是甜密》p.73
在那些將要轉變的時機,總讓人再一次思考工作、職業和所謂的事業。
想起了第一份工作,面試時,其中一位老闆問為甚麼我想做這職業。我解釋了我的故事。她問如果將來某某職業我也有機會會否去做,我說不會。我那時候的確是真心的說不會,而不單純是為了向老闆顯示我要得到這份工作的決心。
數年之後,我的確兌現了那個『不會』。但同業說這就是笨,是愚忠。也不至於吧,坦白講,我只是怕死而已。
我還記得當初的那份雄心(雖未能說是壯志),那是年少時可一不可再的認真和戰競。我其實是回味的。
已弄不清,是由於忘記初衷、還是為世所逼,是因為生活裡開始埋伏著壓力,還是開始認清了自己的性格特質與自卑,於是轉換工作。轉換了工作,也意味著面對人們所說的消磨意志,又或者我應該從積極一點的角度說:學習與消磨意志的一切進行抗爭抗衡的生活。
敗也。
最近看香港時任律政司司長黃仁龍先生的一些訪問和講座,有人也圍繞著他作為一位基督徒如何平衡政府法律工作與道德之間的倘有的矛盾向他發問。我想,那些問題很經典,作為一個法律人總有機會被問到的,很好答,也很難答。就好像以前上職業道德課時,討論律師替殺人犯辯護的案件那樣。事實上他並非無辜,但在法律上你有義務幫他。怎樣幫是一個問題。容易回答是因為,我們可以避重就輕的說,要保障程序正義和實質正義是兩碼事。法治說到底要保障的其實更傾向於保障程序正義。即使是殺人犯,其受到公平審訊的待遇也是法治保障的內容,保障他不會被屈打成招。另一方面,這種問題難答,是因為當人們說法律只是途徑,追求公義才是目標時。我會問,甚麼公義?又或甚麼才是公義?那是追求你心裡設定的公義還是別人心裡的公義?殺人犯最終被定罪判刑就是公義相反就是不公義?在人只有相對公義,在神才有絕對公義。不然,法律可以被修改,所以即使『合法』亦不一定有公義。再者,好的法律又要有良好的法律使用者或操作者。
無論如何,我是羡慕那些覺得自己在為公義賣力的人的,我如果可以不抱著那麼多批判思想,或許我也可以沉醉在為公義努力的動力中工作。
友人說,一定要為自己的工作賦予意義啊,不然就更會死於被消磨意志。這話吊詭卻也真實。請告訴自己,我的工作很有意義,那不只是五斗米。
這世界上,一心為錢而工作的人,只知道錢,至於工作內容道德不道德公義與否與他無尤,人生好辦。一心為公義或正義打拼的人,可以不計劃付出和收入是否成正比,人生也好辦。還有就是我見得最多的,事實上是為了利益,然而嘴上為公義,這樣的人生也好辦,即使說服不了別人,說服得了自己也就算了。唯獨是那些既想賺取金錢、不願意吃虧,卻又希望能為工作賦予意義,好讓得到別人或哪怕只是自己認同的人,人生不好辦,容易發病,有點可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