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24 12:04:34脆肉鯇
印證
記得幾年前聖誕寫過關於馬利亞聖靈感孕的感想,內容大致是佩服馬利亞對主的信心,當中提出一個問題,假如神要藉馬利亞做事情,為何祂不同一時間也感動她身邊的人例如她的父母等等?不過現在想來,也不是啊,上帝細心到藉天使報夢約瑟,又藉伊利沙白祝福馬利亞,一個心水清的人大概也會明白那是印證吧。
另一個我佩服的與聖誕節有關的人物,也寫過他的,是西面。他每天積極的等候主,以致主耶穌的父母帶嬰孩來聖殿時,他沒有錯過也認得,說如今神可以釋放僕人安然去世。西面之前沒有見過馬利亞,他只是因為受聖靈的啟示和感動,便知道那是彌賽亞。
聖經有許許多多這樣的事,讓我們知道神作工的奇妙,即使在不同的人、不同的時空,都可以看見若不是有祂工作和引牽,事情的走勢不會是這樣子。
但當然仍然有許多的人不相信耶穌就是彌賽亞,仍然在等候。
法律上的"自由心證",是指某些證據方法並不約束法官須認定一事實的存在,完全取決於法官是否相信該證據足以證明某事實。
在信的人,有很多人和事印證神的存在和作為,但在不信的人,他們不認為有證據,或者視而不見。
耶穌說:「經上寫著:『匠人所棄的石頭,已做了房角的頭塊石頭。這是主所做的,在我們眼中看為稀奇。』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馬太福音21:42)
12月 20 日於 11:01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