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6-09 11:58:39脆肉鯇

知法犯法

圖:© iStock International Inc.

今段考“法律術語”時,老師警告同學不要再作弊了,上次他不 “捉貓” 不是因為他不知道,而是不想大家難堪。有時候覺得做大學生了,連“考試不要作弊”都要人家提醒,真的有點兒那個。

老師說,如果你現在可以為了分數而幹出這等事,將來讓你做了律師或者出來社會工作,面對花碌碌的銀紙時,就更難想像你會做出甚麼事來。

任何事都幹得出來。
此乃知法犯法。

“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義,在大事上也不義。” 路 加 福 音 16:10

2007/6/9
200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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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法律生涉偽造成績單 (星島) 06月 09日 星期六 06:30AM
(綜合報道)

(星島日報報道)港大法律學院一名應屆畢業生,疑因近年入行競爭激烈,雖然考試成績及格,卻嫌成績不足打低其他對手,爭取追隨「好師傅」投身法律界,竟鋌而走險「出蠱惑」,涉嫌偽造考試成績單,將成績自動提升兩級,企圖欺騙港大教授,但被校方揭發,有人還抵賴,指校方弄錯成績,廉署接獲舉報偵查,拘捕涉案學生,控以偽造及使用虛假文書罪名,若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監十二年。 
  一名港大法律系應屆畢業生,涉偽造考試成績單被廉署拘控,下周二提堂。港大教務長韋永庚表示,因案件涉及刑事成分,校方不作評論,但校方會等待法庭裁決,根據判詞決定是否要交由校方紀律委員會聆訊,再由委員會決定有關學生是否需要接受處分,以往最嚴重處分是開除學籍及撤銷全部成績。
  涉案學生鄭星浩(二十三歲),已修畢港大三年制學士學位課程,取得法律學院學士學位,目前進修一年制法律證書文憑(PCLL)課程,若取得文憑,可到律師行跟「師傅」做實習律師,為投身法律界做實戰準備。
  廉署消息人士稱,涉案學生在三年的大學成績,每年皆考試及格,但有人卻嫌成績不夠好,不足擊敗其他競爭對手追隨「好師傅」實習,於是鋌而走險,涉嫌偽造考試成績單,將各科成績自動提升兩級,欺騙港大教授,取得進修一年制法律證書文憑課程資格。
  不過,校方在該生畢業時,將他三年的成績一併列出,教授發現涉案學生提供的成績單,與校方發出的不同,懷疑當中有人弄錯,校方即向有關學生了解,有人聲稱是校方擺烏龍,校方即核對他的考試成績記錄後,證實校方無錯,懷疑有人偽造考試成績單,自我提升成績企圖欺騙港大,遂向廉署舉報。
  廉署調查後拘捕涉嫌有關學生,至昨日落案起訴兩項偽造及兩項使用虛假文書罪名,將於下周二上午九時半,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兩項偽造罪名指鄭涉嫌製造虛假文書,即三張看來是由「港大」發出的考試成績單,日期分別為二○○四年六月二十三日、二○○五年六月十七日及二○○六年一月二十日,意圖誘使港大法律學院一名人員接受為真文書。
  餘下兩項控罪當中,其中一項指鄭涉嫌使用兩份虛假文書,即兩張看來是由港大發出的考試成績單,日期分別為二○○四年六月二十三日及二○○五年六月十七日,意圖誘使港大法律學院一名教授接受為真文書。
  第四項控罪指鄭涉嫌使用一封聲稱由一間物業管理公司發出的偽造信件,意圖誘使港大一名人員接受為真文書。廉署調查發現,鄭涉嫌使用上述偽造信件,向港大訛稱由於所住大廈的升降機發生機械故障,自己被困升降機內,而未能出席法律學院一項考試。
  ○四年四月,港大法律系亦發生學生作弊事件,十六名修讀法律專業證書課程的學生,進行抄襲功課,其中兩人更干犯行騙,事後法律系採取行動,即時嚴懲兩學生即時開除學籍及永不取錄。

資料來源:http://hk.news.yahoo.com/070608/60/2951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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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娘 2007-06-12 11:38:57

太多自私的人
才會有這麼多
自私的行為~

版主回應
或者說,有人自私到出面,有人不,但人人都自私... 2007-06-14 11:4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