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2-15 11:58:39脆肉鯇
我的父親
一早晨,不知談及甚麼,媽媽又再抱怨爸爸長得矮。雖然說爸爸發脾氣時媽媽從不跟他吵嘴,但平時媽媽對爸爸的批評可不亞於爸發脾氣的次數,說來說去,就是他的脾氣不好,長得不高,憂慮多多而且身體不好等等,還有......我發覺女人嘛,為什麼都過份注重外表呢?既然有內在美,外表不致於嚇壞人那就算了,為什麼膚淺?我搞不懂,這是情趣嗎?換著我老早就生氣了。雖然爸爸脾氣沒媽媽好,但他在這方面從來都大量得很(或者他是介意的,只是從來表現得沒所謂),常常當笑話來聽。媽媽最喜歡拿我和哥哥的甚麼跟人家比較呢?就是身高。
從來不會說甚麼人家B女讀書怎樣優秀(或者我經已夠優秀了)或者人家B仔多聽教聽話(我們經已夠聽話了)。在她心目中對一個人好不好的標準好像不在於人格和人品,總之一出口就是身材和樣貌,有時候像開玩笑,更多時候我知道這真顯出她心裡的(也許女人都應要有的)一點點虛榮。我覺得納悶,相比起跟爸爸談的都是音樂文學或神學,媽媽說的是生活中最最實際或最在外化的東西。大逆不道的我會問,為什麼媽媽那麼俗?但誰又能夠不俗?媽媽強調的是要進行體育活動,我看她希望我們多運動的目的是要我們長得高,其次才是為了鍛鍊身體,雖然她沒說 “目的”和 “其次”,但這是從她每次說話的次序分析得出來的結論。爸爸對我們卻是另一種要求,對信仰要認真;對音樂要認真,講別的事從來不見他很激動,唯獨是 “不準!”(走調)二字吼得最大聲,同時令我魂飛魄散。無論唱歌還是拉琴,走了半個音或快了半拍都是不可原諒的,要從頭開始,錯第二次時則有令爸發脾氣的危險。
媽媽卻是我們四人當中歌聲最小的一位,她不會放膽唱,又或許因為少訓練的關係,當然媽媽是很忙的,做家務都用去人生四分一時間,哪裡還有閒情逸致欣賞音樂?我並不曾忘記母親的偉大,音樂對她而言,若不是可有可無,就是一種侈奢了。於是我真不明白,一個要求身材好,另一個對音樂要求高,他們有哪一部分吸引對方?他們哪一方面合襯?他們在哪一方面投契?他們又如何相對二十多年?相愛二十多年?
我常常挑戰媽媽的言論,今次她說爸爸長得不高,我則順勢說她游泳可以長高的言論不對。 “爸爸以前常常游泳都長得不高,証明游泳不一定能長高。” 爸爸還是青少年時,就常常游泳由汕頭橫渡到礐石(相隔一條大江,倘乘船,快的話約十五分鐘航程)。“對,爸爸已經証明了這點。”爸爸說。他一向不羡慕別人長得高或長得美,但卻羡慕別人提琴奏得好。 “因為你爸爸是個怪人。”媽媽好一句語出驚人,不知算不算得上是不惜以 “侮辱”爸爸來說服自己的子女。怪人嘛,就代表是個例外,我叔叔和大伯都長得很高,但爸爸是個例外,媽媽批評他說這是因為他脾氣不好人又頑固又不夠開朗引致的。矮,似乎經已成為了作一些事的後果,不,應該說是作了一些媽媽不滿意的事的後果,我不聽她說去游泳,所以注定我長得矮小,哥哥不聽媽媽勸告而一打就是三四個小時的電腦遊戲,他假如長得不高,這也和電腦遊戲有關;矮,幾乎成了媽媽心目中的一種詛咒,為什麼自己長得不矮,女兒卻矮?為什麼自己長得不俗,女兒卻長得醜?要發挖原因,給自己解釋清楚,一半就因為小女不聽話;另一半就是因為她像她爸爸。
“我周身刀。”爸爸似乎沒聽到媽媽說他是怪人,又繼續說。 “無張利!”媽媽少有地接得那麼快。我為了替爸爸辯護,就問媽媽: “那你呢,你又有幾張刀?” “我是護士,我會煮菜。”媽媽的廚藝的確值得一讚,不過不可以被她得逞,我又說: “兩樣都是賺不了錢的。”因為 “賺錢”二字曾經在她口中出現過頗多次,“甚麼賺不了錢?”接著,她明白我是說賺不多的意思,所以轉了另一句: “...女人用不著賺那麼多錢。”終於給我抓住 “把柄”了! “噢,是嗎?女人用不著賺那麼多錢。那我知道了...”女人為什麼用不著賺那麼多錢?因為前提是嫁到個好丈夫,像爸爸。雖然他沒當官,只是個收入快要退到免稅線的私校教員,但勝在做人踏實,吃苦耐勞(這句話我記得從我小四開始寫日記時經已成了讚美自己爸爸的專用句了),最重要的是他信靠神,不單自己信,也領著他的妻子兒女信。靠著神,我們一家生活過得既愉快又豐裕。
說爸爸是個怪人其實沒有誇張,我甚至佩服媽媽竟想出如此“貼切”之詞。他不曉做生意,沒有發過橫財;討厭到拱北,也因為治安問題不許我們到拱北;晚上六時過後我們三人其一未返家,會致電五六次來催,七時仍未到家,他會暴跳如雷;對家人的愛和著緊的程度幾乎到了神經質的地步。他是個怪人,教我當努力盡本份,不用跟人家爭奪甚麼,天父自有供給;他是個怪人,會拉小提琴,會唱歌,會吹口琴;會理髮,會修理電器,會造傢私,會繪畫,會做燈籠給我玩,會雕刻印章,會打牛肉丸,會寫電腦程式,會教書,會耍太極,也會舞劍,會中國象棋和國際象棋,當然也會圍棋,喜歡養狗養魚養小鳥,也喜歡種花種草,愛好文學,還有攝影。
我感謝神,正因著我爸爸是個 “怪人”,如果“正常人”是不會信耶穌的話。神憑著甚麼從萬裡挑一使我能成為爸爸的女兒?每當想到這裡,神的恩典總是叫我受寵若驚。怎能不驚?只要我爸爸是一個非信徒,或者只要他是一個信得不徹底或者信得吊兒郎當的人,只要差這一點點,便叫我的整個人生給扭轉。
或者媽媽才是正真了解到這一點的人。爸爸不是“高人”,但在我們心目中的形象高大得可以。我不是在參加父親節徵文比賽,所以我也用不著在這裡“加鹽加醋”“整色整水”以讚美父親。關於我父親的文章,我也寫過不下十篇,他對我的影響,是案卷雖長,而不能盡錄。
願父母親情人節快樂!
2005/9/21
2006情人節
從來不會說甚麼人家B女讀書怎樣優秀(或者我經已夠優秀了)或者人家B仔多聽教聽話(我們經已夠聽話了)。在她心目中對一個人好不好的標準好像不在於人格和人品,總之一出口就是身材和樣貌,有時候像開玩笑,更多時候我知道這真顯出她心裡的(也許女人都應要有的)一點點虛榮。我覺得納悶,相比起跟爸爸談的都是音樂文學或神學,媽媽說的是生活中最最實際或最在外化的東西。大逆不道的我會問,為什麼媽媽那麼俗?但誰又能夠不俗?媽媽強調的是要進行體育活動,我看她希望我們多運動的目的是要我們長得高,其次才是為了鍛鍊身體,雖然她沒說 “目的”和 “其次”,但這是從她每次說話的次序分析得出來的結論。爸爸對我們卻是另一種要求,對信仰要認真;對音樂要認真,講別的事從來不見他很激動,唯獨是 “不準!”(走調)二字吼得最大聲,同時令我魂飛魄散。無論唱歌還是拉琴,走了半個音或快了半拍都是不可原諒的,要從頭開始,錯第二次時則有令爸發脾氣的危險。
媽媽卻是我們四人當中歌聲最小的一位,她不會放膽唱,又或許因為少訓練的關係,當然媽媽是很忙的,做家務都用去人生四分一時間,哪裡還有閒情逸致欣賞音樂?我並不曾忘記母親的偉大,音樂對她而言,若不是可有可無,就是一種侈奢了。於是我真不明白,一個要求身材好,另一個對音樂要求高,他們有哪一部分吸引對方?他們哪一方面合襯?他們在哪一方面投契?他們又如何相對二十多年?相愛二十多年?
我常常挑戰媽媽的言論,今次她說爸爸長得不高,我則順勢說她游泳可以長高的言論不對。 “爸爸以前常常游泳都長得不高,証明游泳不一定能長高。” 爸爸還是青少年時,就常常游泳由汕頭橫渡到礐石(相隔一條大江,倘乘船,快的話約十五分鐘航程)。“對,爸爸已經証明了這點。”爸爸說。他一向不羡慕別人長得高或長得美,但卻羡慕別人提琴奏得好。 “因為你爸爸是個怪人。”媽媽好一句語出驚人,不知算不算得上是不惜以 “侮辱”爸爸來說服自己的子女。怪人嘛,就代表是個例外,我叔叔和大伯都長得很高,但爸爸是個例外,媽媽批評他說這是因為他脾氣不好人又頑固又不夠開朗引致的。矮,似乎經已成為了作一些事的後果,不,應該說是作了一些媽媽不滿意的事的後果,我不聽她說去游泳,所以注定我長得矮小,哥哥不聽媽媽勸告而一打就是三四個小時的電腦遊戲,他假如長得不高,這也和電腦遊戲有關;矮,幾乎成了媽媽心目中的一種詛咒,為什麼自己長得不矮,女兒卻矮?為什麼自己長得不俗,女兒卻長得醜?要發挖原因,給自己解釋清楚,一半就因為小女不聽話;另一半就是因為她像她爸爸。
“我周身刀。”爸爸似乎沒聽到媽媽說他是怪人,又繼續說。 “無張利!”媽媽少有地接得那麼快。我為了替爸爸辯護,就問媽媽: “那你呢,你又有幾張刀?” “我是護士,我會煮菜。”媽媽的廚藝的確值得一讚,不過不可以被她得逞,我又說: “兩樣都是賺不了錢的。”因為 “賺錢”二字曾經在她口中出現過頗多次,“甚麼賺不了錢?”接著,她明白我是說賺不多的意思,所以轉了另一句: “...女人用不著賺那麼多錢。”終於給我抓住 “把柄”了! “噢,是嗎?女人用不著賺那麼多錢。那我知道了...”女人為什麼用不著賺那麼多錢?因為前提是嫁到個好丈夫,像爸爸。雖然他沒當官,只是個收入快要退到免稅線的私校教員,但勝在做人踏實,吃苦耐勞(這句話我記得從我小四開始寫日記時經已成了讚美自己爸爸的專用句了),最重要的是他信靠神,不單自己信,也領著他的妻子兒女信。靠著神,我們一家生活過得既愉快又豐裕。
說爸爸是個怪人其實沒有誇張,我甚至佩服媽媽竟想出如此“貼切”之詞。他不曉做生意,沒有發過橫財;討厭到拱北,也因為治安問題不許我們到拱北;晚上六時過後我們三人其一未返家,會致電五六次來催,七時仍未到家,他會暴跳如雷;對家人的愛和著緊的程度幾乎到了神經質的地步。他是個怪人,教我當努力盡本份,不用跟人家爭奪甚麼,天父自有供給;他是個怪人,會拉小提琴,會唱歌,會吹口琴;會理髮,會修理電器,會造傢私,會繪畫,會做燈籠給我玩,會雕刻印章,會打牛肉丸,會寫電腦程式,會教書,會耍太極,也會舞劍,會中國象棋和國際象棋,當然也會圍棋,喜歡養狗養魚養小鳥,也喜歡種花種草,愛好文學,還有攝影。
我感謝神,正因著我爸爸是個 “怪人”,如果“正常人”是不會信耶穌的話。神憑著甚麼從萬裡挑一使我能成為爸爸的女兒?每當想到這裡,神的恩典總是叫我受寵若驚。怎能不驚?只要我爸爸是一個非信徒,或者只要他是一個信得不徹底或者信得吊兒郎當的人,只要差這一點點,便叫我的整個人生給扭轉。
或者媽媽才是正真了解到這一點的人。爸爸不是“高人”,但在我們心目中的形象高大得可以。我不是在參加父親節徵文比賽,所以我也用不著在這裡“加鹽加醋”“整色整水”以讚美父親。關於我父親的文章,我也寫過不下十篇,他對我的影響,是案卷雖長,而不能盡錄。
願父母親情人節快樂!
2005/9/21
2006情人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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