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10 19:38:01human

專題書面-王建民薪資與運動人力資源(第七組)

運動人力資源
廣義運動人力資源:
是指運動系統內外,能夠推動運動發展的智力活動者和體力活動者的活動能力總合。
狹義運動人力資源:
是指運動系統內接受過運動專業培養或受過專門運動訓練,而能夠推動運動發展的專業人員的活動能力的總和。

專業人力進修與養成之規劃與推動係體育建設的基礎,目前正值政府推動服務業發展之際,運動休閒服務業的發展是一項極有潛力發展的新興服務產業,人才的需求、調查與培育即為刻不容緩的課題;又2009年高雄及台北將分別舉辦世界運動會及聽障奧運會,所需之各種類人力及能力亟待積極培育及整合。為有計畫培植我國體育運動專業人才,將整合本會資源辦理各類人才之訓練,以利運動服務產業推動及體育行政之開拓。

1. 一般物質生產部門可用年、月、日、時、分來計算
成果
2. 運動人力資源的生產週期較長,往往要數年或數十
年之久
3. 選手從少年訓練道成才約需10年左右時間
4. 培育一名奧運選手需約7~14年時間
5. 體育教師要經過25年左右的時間才能獲得高度肯定
6. 一塊奧運金牌背後隱藏著選手、教練、研究人員、 後勤人員、管理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多少年得辛勤努
力是無從核計的

這幾年大幅增設之運動管理相關系所,因運動休閒服務業於國內之發展尚未穩定成熟,在每年人才需求規模仍未超過200人的情況下,自然明顯出現畢業生必須另覓出路的窘境。此問題正提醒政府相關單位,人才供給並非促進產業發展之唯一途徑,產業發展環境之塑造,必須結合法制面與經濟面之配套措施。唯有在產業蓬勃發展之際,人才需求才會真正出現,而人才供給才有實質意義。
運動休閒相關系所
運動競技人力資源:是指在運動競技領域內,專門從事運動訓練和參加運動競技比賽的人員。
(又可分為國家級、省級、縣市級運動選手)
運動教練人力資源:是旨在運動競技領域內,專門從事運動訓練工作,培養選手成長的人員。
(又可分為國家級<高級>、B級<中級>、C級<初級>運動教練)
運動裁判人力資源:是指在運動比賽中,依據比賽規則,對比賽結果做出正確判決的人員。
運動教育人力資源:是指在運動教育領域內,具有教學、研究、和管理能力,並直接或間接從事教育工作的人員。
(又可分為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講師、助教、技術人員等職)
運動科技人力資源:是指在運動工作領域內從事運動科學研究和從事運動科學技術(器材)的人員。
(又可分為研究員、副研究員、助理研究員和實習研究員)
運動行政管理人力資源:是指在各種體育運動團體組織從事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員。
(奧會、體委會、體育司、縣市政府、全國單項協會等組織各有不同   
的分類)
運動指導員人力資源:是指在學校體育之外的社會體育中從事技能
傳授、訓練的人員。
運動經紀人力資源:是指在運動領域中以收取佣金為目的,而促使
他人或團體達到運動目的的個人或組織。
1. 對運動比賽的經紀
A. 取得比賽代理權
B. 賽前策劃
C. 賽中執行
D. 賽後處理
2. 對運動選手的經紀
A. 取得代理權(尋找選手)
B. 處理一切相關事務(做好服務)
包括安排選手訓練、比賽,尋找贊助商、管理財務、稅收、 投資


目前大學校院及技職院校中所開設運動休閒相關系所,可依專業領域分為五個主要類別,分別是運動競技、運動藝術、運動科學、運動教育、運動休閒管理等。各類專業領域之內涵說明如下:

1.運動科學:是將醫學與運動相關之訓練、材料、環境等專業領域知識相互結合,目的在運用知識提昇選手表現、加強與提供選手傷害急救方法、診斷與治療運動傷害、進而預防運動傷害發生。因此主要課題包括人體結構、運動生理學、運動心理學、運動創傷、運動訓練等,而相關系所包括運動醫學系、運動保健學系、運動健康科學系等。
2.運動休閒管理:此領域著重於如何運用各類管理理論,促進運動休閒活動之品質與運動休閒事業之經營效率與績效。因此諸如運動管理學系、運動休閒管理學系等,主要係以企業管理、財務管理、人事管理、資訊管理等理論結合運動休閒服務與人才培養等方面之實務面課題為人才培訓目標。
3.運動教育:是指以適當之技能訓練、知識指導、與觀念建立,協助各人增強體質、提高運動技術水準、進而豐富社會文化。國內最典型之相關系所即體育系(所),其他相關系所則包括適應體育學系、運動休閒教育研究所等。
4.運動藝術:此領域強調運動的美感,追求如何透過肢體動作及豐富表情之藝能表演形式,完成傳達文化內涵與思想之目的。舞蹈即為此一專業領域之典型代表,國內目前相關系所也以舞蹈學系(所)、體育舞蹈學系、舞蹈研究所等為主。
5.運動競技:係指透過比賽方式,相互較量某項運動之技能高低,並以獲得優勢或創新紀錄為目標。因此如陸上運動學系、球類運動學系、技擊運動技術學系等,即是以培養運動競技優秀人才為主要目標之系所。
美國職棒
MLB基本薪資
一A小聯盟的薪資是:第一年1050美元/月,
           第二年後至少1050美元/月
在客場比賽時每天的餐點津貼是20美元
二A小聯盟的薪資是:第一年1500美元/月,
第二年後至少1500美元/月
在客場比賽時每天的餐點津貼是20美元
三A小聯盟的薪資是:第一年2150美元/月,
第二年後至少2150美元/月
在客場比賽時每天的餐點津貼是20美元
大聯盟的基本薪資是:前三年31.6萬美金/年,
三年後可以提薪資仲裁
不過必須要在球隊的四十人名單之內,而且時間需在兩年或以上。

大聯盟40人名單

新秀進入40人名單的動作,稱為「optional assignment」,而且他三年的「option years」就開始計算了。被「option assignment」的球員,在三年內可以自由被「Call Up」或「Send Down」。
40人名單本來就被稱為「expand roster」,它也是大聯盟球員名單的一部份,所謂「擁有option year的自由昇降」,指的是40人名單的球員(如王建民),不僅可以參加小聯盟的比賽,另外在25人名單出缺時,隊上可以立刻把他從40人名單拉到25人名單裡,這個動作被稱為所謂的「Call Up」;反之,原本出缺的球員回到25人名單後,也可
以被降回小聯盟比賽,叫「Send Down」。 新秀的「Option year」用完後,他就被稱為「Out of Option」,在這個情況下,球隊如果不給這名新秀一張大聯盟合約而要把他送回小聯盟的話,就必須經過「Waiver」的程序。


薪資仲裁
保障勞資雙方自由市場機制,球員、球團齊向錢看齊,為合理且公正解決,給與雙方保障,薪資仲裁制因應而生,一旦球員、球團議價未果,即可提交「公正」的第三方決定。 根據大聯盟勞資協定規定,只要大聯盟年資滿3年以上,未滿6年的自由球員,於談薪時即擁有提交薪資仲裁的權利,倘若球員與球團大約在每年的12月中旬,未能在薪資上達成共識,即可在隔年一月中旬前申請仲裁(大約在二月上旬舉行);反之,若球團未於期限前申請仲裁,大約至5月上旬,都不能再與球員簽約。 一旦提交仲裁後,雙方將繼續進行談判,若依舊遲遲無法達成協定,大約在隔年一月中旬,將由3名合法仲裁人所組成的法庭,對於雙方所要求的合約金額,進行審議,勞資雙方將口頭、書面報告捍衛自己的權利。

仲裁法庭
在進行公聽會及仲裁程序前,美國勞工部與司法部會提出一份仲裁法官名單,由球員工會及代表資方的球員關係委員會,共同圈選可被雙方接受的仲裁法官,仲裁聽証會舉行時,球員經紀人、工會律師、球員關係委員會律師、球隊代表與球員本人,都出席並申訴自己的意見,最後由仲裁法官裁定球員或資方的主張勝訴,作為新球季的薪資依據,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勞資雙方都要遵守。
王建民明年年薪 最高可望3百萬美元


美國職棒大聯盟紐約洋基隊的球季結束後,台灣球迷關心王牌投手王建民下一個球季的薪水問題。據側面瞭解,王建民薪資可望介於二百萬至三百萬美元之間。
這個數字大約是本季薪資的四到六倍,但比起外界的若干揣測要實際許多。
洋基隊十一月將開始處理自由球員合約問題,十二月下旬才會處理薪資仲裁球員,包括本季十九勝的王建民在內。明年球季約在四月初展開。
美國職棒大聯盟基本上規定球員滿三年、少於六年,才具有薪資仲裁資格,滿六年則具有自由球員資格。    王建民在大聯盟未滿三年,但符合所謂的「超級二年級生」(super-two)資格,也就是在當初同期在二零零五年登上大聯盟的選手中,登錄天數在前百分之十七(前六分之一),縱使未滿三年,同樣具有薪資仲裁資格。    王建民以過去連續二個球季十九勝的戰績,加上服務大聯盟時間多於兩個球季又一百五十九天,符合「super-two」條款,下球季具有薪資仲裁資格。  
不過,洋基對王建民仍擁有四次續約權,從二零零八年一直到二零一一年。目前看不出洋基有跟王建民簽長約的必要,就算洋基想和他簽長約,也應該是在王建民已獲自由球員身份的二零一零球季之後,最早是在當年球季中。    王建民去年球季獲得賽揚獎第二高票,並列勝投王的優異表現,洋基隊開出五十一萬四千零五十美元薪資,王建民雖不滿意,一度拒絕接受,但洋基還是依慣例,行使自動續約權。
扣除拒絕簽約所需支付的罰款二萬五千美元,王建民實拿薪水約為四十八萬九千美元(約合新台幣一千五百九十四萬元),比前年三十五萬薪水,增加約百分之三十,也就是十三萬五千八百餘美元。  至於王建民明年的薪資如何?由於是他第一次接受薪資仲裁,根據瞭解內情人士透露,部份媒體報導提到的千萬或五百萬美元年薪可能性很低。
這位人士也說,王建民雖然在季後賽表現不甚理想,但洋基仍會以過去三年整體表現做為調整薪資參考,結果一定是比今年多很多。
舉例而言,去年聖地牙哥教士隊的皮威也是首次接受薪資仲裁,薪水從七十五萬美元跳至二百五十萬美元;再往前推,國聯二零零三年新人王、馬林魚隊威力斯的第二個完整球季只拿十勝,但第三年以二十二勝拿下國聯勝投王後取得仲裁資格,馬林魚最後提出年薪四百三十五萬美元高價合約,避免仲裁。
洋基隊處理完總教練托瑞去留後,十二月才會開始處理包括王建民在內具有薪資仲裁資格的球員。一般而言,最快明年元月或二月,薪資仲裁會議才會有結果。
瞭解內情的人士透露,以王建民連續兩年例行賽十九勝戰績,今年季後賽表現雖不盡人意,但他在洋基隊已經站穩王牌地位,明年薪水幾級跳並不意外,合理的薪水價位應該介於二百萬到三百萬美元之間。 
若王建民拿到二百五十萬美元(新台幣八千多萬元)年薪,已經比零六年的五十一萬餘美元,達到百分之五百的漲幅。
王建民 可望躋身億元男

【記者 藍宗標】
「台灣之光」王建民明年有多少身價,最快13日(周四)就會比較明朗,以王建民今年再奪19勝、最近兩季投出大聯盟最多的38勝,一般推估年薪可順利突破300萬美元,建仔可望躋身「億元男」之列,只不過是以新台幣計算。

根據大聯盟勞資協議,洋基隊最晚必須在13日前,提供王建民明年合約,雙方開始進入協商程序,如果建仔不滿意洋基開出的價碼,就申請仲裁,透過一定機制爭取應有身價,在大聯盟這是行之有年的制度。

王建民明年身價能有多高,國內球迷都很關心,以他本季勝投在美聯排名第二的優勢,合理行情至少300萬美元,甚至有上看350萬美元的機會,換算成新台幣將突破1億元大關,一旦如此,建仔將創下台灣旅外球員的薪資紀錄。

洋基今年共有四位球員取得薪資仲裁權,這是王建民在2005年4月底登上大聯盟後,首度擁有此項權利,目前建仔累積的大聯盟年資為兩年又159天,另三位球員分別是:貝特密、布魯尼和建仔的「麻吉」卡諾。

王建民日前曾在記者會表示,希望一直待在洋基打球,不過目前看來,洋基高層的態度,已比過去保守許多,是否願意提供長期合約,仍有很大疑問。或許可能每年透過仲裁方式,和建仔「慢慢磨」,直到他成為自由球員也不一定。

提前簽下長期合約,當然是王建民的最大希望,不過一般認為,洋基可能採取「一年一簽」的方式,反正雙方若談不攏再來仲裁,過去基特、波沙達、李維拉在成為自由球員前,也都有年年簽約的例子,洋基高層在這方面算得很精。

王建民須在2011年球季結束,才能成為自由球員,最有機會簽下長約的時間,是三年後的事情了,除非洋基高層另有考量,完全肯定建仔的投球實力,認為這項長期投資沒有風險,才會爽快提供長約。

不管如何,王建民明年身價應可確定超過前三年總和,他在2005年待了六分之五個球季,推算年薪約30萬美元,前年和去年打滿整季,身價各為35.31萬美元、48.95萬美元,三年合計賺進114.26萬美元,明年的年薪將大躍進。

紐約媒體最近傳出,王建民所屬的經紀公司CSMG,已向洋基高層表態,希望為建仔爭取長約,不過洋基高層決定按照正常程序,主動提出合約,準備進行協商,對CSMG暫時沒有回應。

建仔今年身價48.95萬美元,換算台幣近1,600萬元,已是旅美球員歷年來最高薪,不少球迷也許還記得,CSMG曾在年初建議建仔,選擇不在51.40萬美元的新約上簽字,最後他依大聯盟的規定,被罰款超過2萬美元,CSMG未來要如何為建仔爭取肥約,值得觀察。

王建民連續兩年都是19勝佳績,大聯盟找不到第二人,王建民每一次勝投,都是爭取加薪的籌碼,從洋基現有投打陣容看來,他和小聯盟一起上來的好友卡諾,將是球團器重的兩大重點人物,在合約上不致被虧待,建仔明年300萬美元不是夢,能否突破400萬美元,讓人期待。


【2007-12-09/經濟日報/A5版/熱點】
建仔開價 年薪1.3億
更新日期:2008/01/06 04:39  李弘斌/綜合報導
 連續兩季十九勝、並首度獲得薪資仲裁權的王建民,能否成為台灣運動史上首位年薪破億台幣的運動員?雖然洋基隊所開價碼迄未曝光,但根據本報掌握的最新消息,經紀公司CSMG在與洋基球團折衝廿天後,已準備替建仔力爭四百萬美元、約一億三千萬新台幣以上年薪的新約。


 洋基隊開給建仔今年年薪的原始價碼始終沒有曝光,但根據本報五日所掌握的最新消息,CSMG已準備比照洋基左投派提特昔日的情況,為王建民爭取年薪四百萬美元以上的新約,這已經比美、台兩地媒體預期的三百萬美元起跳要高出一截。


 經紀公司認為,派提特在一九九八年於個人首次薪資仲裁獲勝時,薪資是從前一年的六十萬躍升至三百八十萬。以建仔去年成績和一九九七年的派提特比較,僅有自責分率較遜色。


 雖然建仔的舊傷可能是談薪的負數,但他對華人社會的魅力無遠弗屆,周邊商品的銷售成績也比當時的派提特突出。職業球員的商業價值絕對不只是場上成績,加上整體薪資結構也已和十餘年前大不相同,為建仔爭取不低於四百萬美元的年薪絕對合理。


 美國職棒規定,在大聯盟待滿三年的球員有資格提出薪資仲裁,二○○五年季中才上大聯盟的建仔雖然資歷未滿,但表現優異符合「超級二年級生」的規定,提前取得仲裁資格。


 過去兩季,王建民都只能任由球團開價,去年季初,在經紀公司授意下,建仔曾因為合約價碼偏低而拒絕簽字,並因而被處以兩萬五千美元罰款,使他上一季的實際年薪僅有四十八萬九千五百美元。


 美國時間上月十二日為大聯盟各隊依照勞資集體協議提供新合約的最後期限,洋基也依規定將初步價碼開給CSMG的老闆尼洛。CSMG在台灣的負責人表示,該價碼是只具有象徵意義的「談薪起點」。雙方在本月十六日前的談判如果順利,所敲定的價碼才是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