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8-25 14:05:54ifsky

給10年後的我

To十年後的我:

       妳還記得嗎?10年前,妳很單純。

       總是為了一個人,又哭又笑的。

       為了幾首歌曲,感動的甚至大哭。

       有好幾個下午,都是聽著音樂、

       寫寫字、看看書、浪費一點青春。

       這樣度過的。


       妳還記得嗎?妳常常為了一點小事,

       笑到肚子痛。也常常為了小事,生悶氣。

       而妳,現在還會和姊姊搶玩具嗎?

       妳現在還會大哭或大笑嗎?


       還記得,妳以前,喜歡有夢想。

       還記得,妳以前,喜歡有五月天。

       還記得,妳以前,喜歡浪費時間。


       妳曾經說要發明時光機。

       妳曾經說要當上台灣第一女總統。

       它們,就等妳去實現它。

       當『倔強』再響起時,讓我看到妳的倔強。


       「我和我驕傲的倔強,我在風中大聲的唱…」

       沒錯,請妳大聲的唱出來。

       並且做出來給我看:)
          

      
       知道妳行的,沙袋別全丟了。



下一篇:Dear M

2008-11-05 13:45:23

十年,簡簡單單的二個字
彷彿伸出手就能觸碰到它
然而回過頭望
卻又遙遠的無法想像

如今能記得的
也只剩下零碎的片段
那年遇見的女孩
夏天的蟬鳴聲
還有那歡笑與夢想
是從何時開始
漸漸想不起來了

只記得曾經說過
不管走了多遠
一但回過頭望
不會看見後悔
與遺憾

那麼,就足夠了



路過,並且打擾了
很有感覺的文章
彷彿看見
曾經年少的模樣

LeeZ 2008-11-05 09:24:37

MayDay的歌總是唱到人心裡

小煩 2008-09-11 16:52:59

十年後,你再來看看你寫的^^
一定有另一番感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