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15 01:04:13nana

2010年春最高興的事

私房電影院之 「神隱少女」

「曾經發生的事不可能忘記,只是想不起來!」

第一次看「神隱少女」就對這句對白留下很深刻的印象,只是當時怎麼樣也不能瞭解它的意思,「想不起來不就是忘記了嗎?」

直到2010春的那個晚上,我才真的明白它的意思。

那個晚上之後,我的回憶之書也被打開,好多事情又重新回到我的腦海,這些事情我雖然曾經記不起來,但還是真實存在過,而現在我全都想起來了。

那些代表著我單純、直接和純樸的學生時代,那個時候人與人之間沒有那麼多的功利與目的,可以有純潔的友誼,人與人的關係也比較久遠。

也因為那個晚上,興起我重新尋找失聯老朋友的念頭,我瞭解到一些以前年紀小沒辦法瞭解的事,瞭解到自己以前的單純、愚笨,瞭解到以前以為的美麗原來是現在的錯誤,瞭解到原來有太多的事是我沒辦法預料、更不可能掌控的。

只是我以前又怎麼懂呢?

其實我現在也還是不懂!

如果生命可以重來,我想我會做出不同的選擇;如果時光能夠倒退,我會更加小心、謹言慎行;可是生命畢竟不能重來,以為是冥冥之中註定,其實只是我在自尋煩惱、只是老天爺開的一個玩笑。

我想:我還是不喜歡那種被judge的感覺,也還是不想回答一堆奇怪的問題,現實的人肉市場大概還是不太適合我。

不過,我大概也不是一個好相處的人,應該要像吳建豪所說:「我有什麼資格評斷人。」才對吧!

我的歡喜悲傷我自己負責,不需要怪到別人頭上,別人條件再好是別人的事,我也勉強不得。我就算再好,不合別人的意,也不用委曲以求。

2010春,不應該是對不能改變的過去後悔,而是應該高興自己曾有過那樣美好的回憶,曾經有人為自己真心付出過,要接受自己擁有的,相信這是最好的安排,然後要更加認真去過我未來的生活。

You can call me anytime.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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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 29,2005~神隱少女
沛緹 2010-04-22 17:43:39

能有這樣的領悟真好
很多事我還看不開呢

版主回應
其實我自己也是所以才要寫下來提醒自己吧。 2010-04-23 13:4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