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24 20:56:24多美

愛的主權




每一個人都擁有愛的主權,主權從來不在任何對方手上。

每一個人都希望擁有主權的愛,但,多數的人,卻在相處的過程裡,逐漸淪喪自己,並以愛為名,以愛起義。

愛,從來不是形式上的對等,也不是具體可量的公平;誰付出多、誰付出少,從不在於量的多寡,而在付出的質是否能滿足彼此。

所有外人眼裡的公平,都未必是真公平,當事人內心那把叫做感受的尺,才能精準細微紀錄,並刻劃痕跡,留在心底。

對等與否?公平與否?只有自己才會知道。

值得與否?開心與否?只有自己才能判斷。

不是別人說了算,也不是對方說了算。

兩個人、一段愛,兩人都有各自的主權,彼此宣示對愛的想望、對愛的主張。因此,愛是協奏曲,相互對比、相互交融、相互引導、相互襯托。

愛,不求被珍惜、不求被重視、不求被回饋,是經典的騙局;但在這騙局中,人們應該要學會明白,自己究竟希望被珍惜什麼?被重視什麼?被回饋什麼?

而非,胡亂要求被珍惜、胡亂要求被重視、胡亂要求被回饋;或,完全陷入騙局裡,什麼都不求被珍惜、都不求被重視、都不求被回饋。

我們最在乎的是什麼?我最在乎的是什麼?你最在乎的又是什麼?

你,以及我兩個個體,形成我們彼此一個整體,愛的三方,最在乎的那個什麼,要能成為共識、成為默契,要能相互需要、相互認同;愛的主權存在,愛才能一直延續下去。

喪權,必然辱國,失去自己對愛的主權,最後只會糟踏自己、糟踏別人,愛,必然遠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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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4 PM08:32 我是多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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