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總統宣示要修法遏阻酒駕,行政院「看守」內閣在9日達成共識,除同意對酒駕者採取「預防性羈押」外,並將提高酒駕刑度、降低酒駕門檻。未來將由立委直接提案,希望在立法院新會期完成修法。
行政院表示,馬總統近來多次宣示要遏止酒駕,保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行政院9日由羅政務委員瑩雪召集內政部、法務部、交通部、國防部及衛生署等機關研商具體措施,並取得結論。
未來將修法將「刑法」、「陸海空軍刑法」關於酒後駕車之處罰規定,修正為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酒精濃度達0.05%,且刑責為2年以下有期徒刑。(推估體重60公斤,喝上3瓶鋁罐裝啤酒上路就達酒駕刑罰標準)
配合適用「刑法」處罰酒精濃度下修,將「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行政處罰標準修正為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或血液酒精濃度達0.03%。(推估體重60公斤,喝上1瓶多鋁罐裝啤酒上路就達酒駕行政罰標準)
修法將酒駕納入「刑事訴訟法」預防性羈押事由。另外,官方將加強宣導勸阻酒駕之配套措施,如:指定駕駛、代客叫車、代客駕車等;衛生署宣導喝酒傷身之嚴重性。
行政院表示,修法工作將協商國民黨籍立委積極推動。國民黨立委謝國樑受訪表示,修法提案已經準備就緒,下個會期就推動,儘速通過,遏止酒駕,維護民眾安全。
行政院呼籲民眾,「喝酒不開車,平安過好年」,希望春節期間民眾都能做到酒後不開車,如果與親友聚餐喝了酒,能落實「指定駕駛」、改搭計程車,或是運用業者提供的代客叫車、代客駕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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