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一次因為自己的無能而失業 唉......
只好再一次踏上找工作之旅 希望這次不會找太久
九月底下班臨走前 問了主任
可不可以在5號的時候 順便給我一張 " 非自願離職證明 " ?
因為我有跟公司簽三個月的勞動契約 照理說
我可以要求公司補償我 可是大家相處的還不錯
可是我強烈懷疑是主任不要我 然後把氣氛搞成是我要辭職
雖然我放棄加入勞保 可不代表我放棄所有勞工應有的權益
主任說 我還在適用期
我說 勞基法沒有所謂的適用期
誰教她處理這件事情有瑕疵 我才不想委屈自己
上一篇:和解...想得美
下一篇:代罪羔羊 ? 帶罪羔羊 ?
月光小姐,加油哦!
https://www.tspe.org.tw/%E5%A5%BD%E6%96%87%E5%88%86%E4%BA%AB/111%E5%B9%B4%E5%A5%BD%E6%96%87%E5%88%86%E4%BA%AB/%E6%9D%8E%E5%A
目前,累積派了2,895/388,000,000,001張傳單
疲倦,只想關閉 躲藏,將思緒淨空 不要再想起你或回憶 不要自己,絕望就這樣 吞吐一聲嘆息 無聲無息嗚咽著 空
台中市南區|9號貓巷貓咪寵物主題餐廳介紹 9號貓巷位於台中市南
月光小姐,加油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