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08-31 16:57:18尚未設定
制度
上個週末和ㄧ些朋友聊天,聽見許多奇怪的事......像是律師.法官.檢察官的考試培訓制度,先講考試的部分,考題相當八股,必須背頌很多法條,錄取率只有3-6%,「競爭」激烈。通過考試之後,法官與檢察官的部分必須去司法培訓所受訓,在這期間個人內務(例如棉被折的整齊否)必須評比,甚至列入最後的成績計算,試想必須獨立判案具有高度決斷能力的法官竟然必須接受這樣的要求服從訓練過程!再者,通過考試以及訓練一年半的時間之後,法官就開始審理案件,判生死了。如果是不需服役的女性法官,可能只有23歲!他們的社會經驗足以判案了嗎?如果又剛好是那種ㄧ路第一名到成為法官,家庭環境優渥的人,能了解在破碎家庭成長,小時候父母酗酒,長年遭毆打凌虐而有偏差行為的人的處境嗎?這樣的制度如何讓我們對司法體系有信心呢?不是在司法體系工作的人不夠優秀,而是整個制度的問題,什麼時候才能有比較完整的制度呢?據說是有人在為此努力的,但現在也許我們只能向上帝禱告。
其他還有像是醫師的醫療態度.醫院的科層制度﹔荒謬的公共空間規劃:排成圓形的導盲磚。我們只能自我安慰,一直有人在努力試著改變這些不合理,狀況會越來越好。我們只能這樣相信。
其他還有像是醫師的醫療態度.醫院的科層制度﹔荒謬的公共空間規劃:排成圓形的導盲磚。我們只能自我安慰,一直有人在努力試著改變這些不合理,狀況會越來越好。我們只能這樣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