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0-01 16:36:00羅李亮

兩百元



    兩佰元,對很多人來說,可能不是什麼大數目,也買不了什麼東西,甚至連吃個一餐都不夠;但是200元對我來說,卻是有著重要的意義,伴隨著成長的記憶!

    記得在之前部落格的文章中提及,因為家中住的山區,所以國中的時候,都是自己一個人住在外面;星期六放學的時候回家,星期天下午再搭末班車到住的地方。向父親領著這個禮拜的零用錢同時也是我的餐費。走了六公里搭車到住的地方,公車票記得好像是12元,來回是24元,200元扣除24元剩下的176元是我這個禮拜的零用金兼飯菜錢,算一算六天十八餐,每餐用的錢不能超過10元。因為知道家中的經濟,所以也不敢多要,就用這176元過一個禮拜。

   自己打理自己,起床、盥洗、準備自己的早餐兼中餐(當時是帶便當蒸飯的),然後自己包便當去學校。放學之後趕著去菜市場買人家將近收攤的菜,會便宜賣的,準備晚餐。唸書、洗衣服,都是自己來。也因為家中經濟的關係,沒有唸很多書,但我並不後悔,也不恨我的父母,我們沒有權利選擇自己的父母,也不能抉擇自己的小孩。反倒是,現在可以做的,可以學的,我會去做、去學,彌補那些少上的課!靠自己,最實在!下個月,社區的學校也有部落格的課,如果時間上安排得宜的話,也想去上,多多的充實自己才不會被淹沒在這知識的洪流中。

    務農,可能也是到我們這一代而已了,新一代的草莓族除非有更好的利潤或是更好的方式,否則收益盡陪末座的農民,不知道現今務農人口中這一批60歲以上的農村老人做不下去的時候,不知我們未來的農業前景何在?我的孩子,如果他們能有好的出路,我也不希望他們做牛做馬來做農,除了必須靠天吃飯之外,賺的錢更是少得可憐……雖然如此,我知道,在許許多多的角落裡,有一些人是連兩百元都沒有的,我希望自己在有能力的時候,拿出幾個兩百元幫助這些孩子們,讓他們能夠感受到人間處處有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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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a 2010-06-03 19:25:00

吃的苦中苦、方為人上人 這真的是你親身故事嗎 我怎有點印象概念勒..在哪看過勒 那時搭車12元的話….表示你還很年輕喔

版主回應
是啊,是我自己的故事,
我們是山區的小孩,唸國中的時候就自己一個住外面,
自己起床做早餐兼中餐(帶便當),下午下課就到菜市場買菜,
(下午很多攤位都休息了,剩下一些些菜尾,通常賣得比較便宜),
176元是我當時生活六天十八餐的生活費。
也許有人不相信,這是什麼時代的故事?
但確實是我的故事,我和您差兩班而已,
您大概是五年五班的,我是七班的啦!
2010-06-04 07:45:00
幸運Q比251 2009-10-13 11:48:00

靠自己 最實在 多多的充實自己 行有餘力再助人
我覺得自己越來越能去看見困境中ㄉ機會 知道惜福感恩 雖然黎明之前最黑暗 但是只要堅持終有天明

版主回應
是啊!知足感恩最有福!
不羡慕人家家財萬貫,倒是一家子和樂是用再多的錢也難買的,
倒是您自個兒得保重,千金一樣難買健康的身體!
2009-10-13 22:12:00
正在發牢騷 2009-10-09 13:43:00

英文,
不過世上小事一椿,
你懂得的,
卻是關乎人類生存大計的,
何者重要?

版主回應
是嗎!我哪那麼重要?被您說得好像是操著生殺大權、位高權重的似的,
英文是很多東西的基礎,連部落格也是如此的唷!
右邊的連結也是參考別人的智慧依樣劃葫蘆做的!
我只是盡我的本份罷了!
多謝您的抬舉!世間事要學的還太多太多呢!
2009-10-09 18: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