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2-19 09:53:21丁介陶/George/說故事的人
「何必上教會」-閱讀分享
在主日上教會聚會似乎已經成為身為基督徒---我---的生活一部分,在一段不算短的歲月裡,我認為這是應該的。但是在聚會的過程中,難免我們就是會碰到一些講員讓我們打不起精神,會覺得頭部不斷地說:「阿們!」(實則打瞌睡)似乎我們認同講員所說的話,其實在內心深處深深不以為然,以為講員講得欠缺邏輯、甚至會感覺似乎離題,久而久之會有一種去教會十分乏味的感受。之後就會覺得去教會其實是浪費時間,不去教會反倒是一種救贖。要不到了教會,一聽到來的講員是自己不喜歡聽的講員,只是隨意翻閱自己的聖經,根本不理會台上講員講的主題,甚至拿隻筆和一張紙,隨意寫些想法,批評講員到底那裡欠缺理性的探討,心中幻想著,若是我上台講道,比你好到不知幾百倍!這或許就是不同基督徒對於去教會的數種想法。
不管是否在教會的基督徒有無此種想法,至少我個人就有此種想法,而且是以上的想法盡都是我個人真實的寫照,而且都真實地在教會聚會中做過以上的舉動。或許這樣的坦白只是說明我是個虛偽的基督徒罷!不管如何,是虛偽也好,或是真實也好,我的看法所代表著正是我在信仰歷程中的一段經驗。
在「何必上教會」(Church: Why Bother)一書中,作者楊腓力(Philip Yancey)對於此種現象做了很深刻的說明,甚至引用了普立茲(Pulitzer)新聞獎得主安妮‧迪勒(Annie Dillard)對於其教會的一段敘述,敘述之傳神,連我自己也不禁驚訝,因為我經歷過的事情,其實早已有人先我一步經歷過,我不過是踏上前輩的腳步再重新經歷一次。她說:
「每個星期,我為著只舖一塊簡單沾滿油漬的地毯、再多花朵也無法使它明亮的聖器室而激動;為著心愛的詩歌被會眾唱得七零八落而激動;為著聖經被讀得破破碎碎而激動;為著禮拜儀式的冗長空泛而激動;為著講道信息貧瘠、言不及義而激動。但是,同時存在(或是這所造成的)的一種奇妙現象是:每個星期,我們上教會,我們回家,我們又出現在教會。」
上面的敘述似乎出現一種我們對教會不滿,但是終究我們又出現在教會裏的感嘆。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促使安妮‧迪勒(Annie Dillard)再度出現在教會的動力或原因是什麼?或者說為何我還會出現在教會裏的終極原因為何?是因為神的奇蹟帶領我去教會嗎?還是我要去體會一種神聖的感覺呢?還是我去教會,其實只為了確保進天堂的門票仍然有效呢?還是為了平常生活中所犯的大大小小的罪,藉由出席主日聚會得到罪咎感稍微的減輕?還是去教會跟大家social social一下,免得沒去教會的話,小家長或區牧就開始打電話關心怎麼這個主日沒看到你啊,以免困擾及省下他們打電話的費用?或說是藉由出席主日聚會,而讓我自己保有一副有來教會的清高模樣,讓別人摸不清我的底細?
畢德生(Eugene H. Peterson)在「何必上教會」(Church: Why Bother)一書中的前言曾有如此傳神的描述,說到約翰‧繆爾(John Muir)登北美黃杉(Douglas fir)頂端的事蹟,他是位在十九世紀下半葉,北美洲西部邊陲地帶最勇敢、最受人崇敬的探險家。1874年間,繆爾到鋸齒山脊尤巴河(Yuba)支流的山谷拜訪朋友。某個十二月天,太平洋上颳來一陣暴風雨,繆爾應該在此時乖乖地待在朋友家中,一個非常溫暖舒適的環境中,靜等暴風雨過去。
然而,繆爾的想法卻與一般人不同,此時他卻到了一個極為危險之處,體會在暴風雨下的生命經歷,在一般人的想法,會認為繆爾是個傻子,竟拿自己的血肉之軀來抵擋大自然。結果是他平安返回他朋友所住之溫暖小木屋,與朋友分享此段奇妙的經歷。畢德生認為繆爾只是不願意作一個生命的旁觀者,而是期望與造物主面對面,體會生命中豐富的變化。
正如同我們在天路歷程裡,我們攀爬一座山,突遇狂風暴雨,我們是趕快找尋適當的避難所躲過這場奇怪的暴風雨,還是勇往直前地走下去?宗教(religion)其拉丁字根是religere,意思是:再一次綑起來或綁好。就如同爬山一樣,我們身上帶著該帶的口糧、日用品、必需品…等。天路歷程也是一樣,我們攜帶了神給我們的律法、恩典、人際關係、禱告、讀經、探訪、成人主日學…等。但當路途中有暴風雨侵襲而來,身上所有物品全都散落一地,我們心中想說這些東西都很重要,不可以有失落,於是我們一一拾起律法、恩典、人際關係、禱告、讀經、探訪、成人主日學…等,暴風雨過後,來到了溫暖小木屋,大家彼此述說著剛才驚險的一刻,因為誰的幫助撿起了恩典,另一位夥伴因為誰的幫助拾起了人際關係,感恩之聲不絕於耳,最後都是因為主讓我們在天路歷程中充滿感恩。
去教會是因為有群體,這是個群體彼此互相提攜一同經歷神,正如同牧師所說:新生命小組教會是走團隊服事,缺一不可。因此講員講道的好壞,重要嗎?敬拜七零八落,重要嗎?來教會是為了消除心中的罪惡感,重要嗎?聚會時間冗長,重要嗎?牧師講到我不想聽的道,重要嗎?重要與否,我或許不會太在乎,在乎的是,我來教會,中心焦點應該是上帝,而不在乎我該宰殺千千萬萬的牛、羊來獻給神,因為神所希望世人獻給祂的,該是心靈與誠實。
訪客去印度拜訪德蕾莎修女所創辦之「仁愛修會」(Missionaries of Charity),德蕾莎修女總是邀請訪客在參訪之前先禱告上帝,因為這是上帝之家,理當先拜見主人,然後再行參觀修會。同樣地,來到教會也應該是如此。
齊克果(Soren Kierkegaard)的一則寓言吸引了我的目光,一個人所訓練的一群鵝每主日都會來到教會聆聽牧師的訊息,講道的內容都是說到飛行的好處與奇妙,只要飛起來就可以到想去的地方,拜訪想要見的朋友。聚會結束之後,這群鵝就嘎嘎地阿們,然後離開教會,下主日再次來到教會,聆聽牧師所說飛行的奧妙。而這些鵝所沒有做的是:沒有拍打翅膀起飛。書中所談起的這個比喻,其實生動描寫我們去教會的光景。當然也有可能如同我教會一位姐妹所說的,這些鵝實在是飛起來了,只是飛得不夠高,是什麼原因飛不高呢?或許我們可以思考一下!
註:本文所寫之觀點可參考「何必上教會」(Church: Why Bother),作者楊腓力(Philip Yancey),校園書房出版。
不管是否在教會的基督徒有無此種想法,至少我個人就有此種想法,而且是以上的想法盡都是我個人真實的寫照,而且都真實地在教會聚會中做過以上的舉動。或許這樣的坦白只是說明我是個虛偽的基督徒罷!不管如何,是虛偽也好,或是真實也好,我的看法所代表著正是我在信仰歷程中的一段經驗。
在「何必上教會」(Church: Why Bother)一書中,作者楊腓力(Philip Yancey)對於此種現象做了很深刻的說明,甚至引用了普立茲(Pulitzer)新聞獎得主安妮‧迪勒(Annie Dillard)對於其教會的一段敘述,敘述之傳神,連我自己也不禁驚訝,因為我經歷過的事情,其實早已有人先我一步經歷過,我不過是踏上前輩的腳步再重新經歷一次。她說:
「每個星期,我為著只舖一塊簡單沾滿油漬的地毯、再多花朵也無法使它明亮的聖器室而激動;為著心愛的詩歌被會眾唱得七零八落而激動;為著聖經被讀得破破碎碎而激動;為著禮拜儀式的冗長空泛而激動;為著講道信息貧瘠、言不及義而激動。但是,同時存在(或是這所造成的)的一種奇妙現象是:每個星期,我們上教會,我們回家,我們又出現在教會。」
上面的敘述似乎出現一種我們對教會不滿,但是終究我們又出現在教會裏的感嘆。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促使安妮‧迪勒(Annie Dillard)再度出現在教會的動力或原因是什麼?或者說為何我還會出現在教會裏的終極原因為何?是因為神的奇蹟帶領我去教會嗎?還是我要去體會一種神聖的感覺呢?還是我去教會,其實只為了確保進天堂的門票仍然有效呢?還是為了平常生活中所犯的大大小小的罪,藉由出席主日聚會得到罪咎感稍微的減輕?還是去教會跟大家social social一下,免得沒去教會的話,小家長或區牧就開始打電話關心怎麼這個主日沒看到你啊,以免困擾及省下他們打電話的費用?或說是藉由出席主日聚會,而讓我自己保有一副有來教會的清高模樣,讓別人摸不清我的底細?
畢德生(Eugene H. Peterson)在「何必上教會」(Church: Why Bother)一書中的前言曾有如此傳神的描述,說到約翰‧繆爾(John Muir)登北美黃杉(Douglas fir)頂端的事蹟,他是位在十九世紀下半葉,北美洲西部邊陲地帶最勇敢、最受人崇敬的探險家。1874年間,繆爾到鋸齒山脊尤巴河(Yuba)支流的山谷拜訪朋友。某個十二月天,太平洋上颳來一陣暴風雨,繆爾應該在此時乖乖地待在朋友家中,一個非常溫暖舒適的環境中,靜等暴風雨過去。
然而,繆爾的想法卻與一般人不同,此時他卻到了一個極為危險之處,體會在暴風雨下的生命經歷,在一般人的想法,會認為繆爾是個傻子,竟拿自己的血肉之軀來抵擋大自然。結果是他平安返回他朋友所住之溫暖小木屋,與朋友分享此段奇妙的經歷。畢德生認為繆爾只是不願意作一個生命的旁觀者,而是期望與造物主面對面,體會生命中豐富的變化。
正如同我們在天路歷程裡,我們攀爬一座山,突遇狂風暴雨,我們是趕快找尋適當的避難所躲過這場奇怪的暴風雨,還是勇往直前地走下去?宗教(religion)其拉丁字根是religere,意思是:再一次綑起來或綁好。就如同爬山一樣,我們身上帶著該帶的口糧、日用品、必需品…等。天路歷程也是一樣,我們攜帶了神給我們的律法、恩典、人際關係、禱告、讀經、探訪、成人主日學…等。但當路途中有暴風雨侵襲而來,身上所有物品全都散落一地,我們心中想說這些東西都很重要,不可以有失落,於是我們一一拾起律法、恩典、人際關係、禱告、讀經、探訪、成人主日學…等,暴風雨過後,來到了溫暖小木屋,大家彼此述說著剛才驚險的一刻,因為誰的幫助撿起了恩典,另一位夥伴因為誰的幫助拾起了人際關係,感恩之聲不絕於耳,最後都是因為主讓我們在天路歷程中充滿感恩。
去教會是因為有群體,這是個群體彼此互相提攜一同經歷神,正如同牧師所說:新生命小組教會是走團隊服事,缺一不可。因此講員講道的好壞,重要嗎?敬拜七零八落,重要嗎?來教會是為了消除心中的罪惡感,重要嗎?聚會時間冗長,重要嗎?牧師講到我不想聽的道,重要嗎?重要與否,我或許不會太在乎,在乎的是,我來教會,中心焦點應該是上帝,而不在乎我該宰殺千千萬萬的牛、羊來獻給神,因為神所希望世人獻給祂的,該是心靈與誠實。
訪客去印度拜訪德蕾莎修女所創辦之「仁愛修會」(Missionaries of Charity),德蕾莎修女總是邀請訪客在參訪之前先禱告上帝,因為這是上帝之家,理當先拜見主人,然後再行參觀修會。同樣地,來到教會也應該是如此。
齊克果(Soren Kierkegaard)的一則寓言吸引了我的目光,一個人所訓練的一群鵝每主日都會來到教會聆聽牧師的訊息,講道的內容都是說到飛行的好處與奇妙,只要飛起來就可以到想去的地方,拜訪想要見的朋友。聚會結束之後,這群鵝就嘎嘎地阿們,然後離開教會,下主日再次來到教會,聆聽牧師所說飛行的奧妙。而這些鵝所沒有做的是:沒有拍打翅膀起飛。書中所談起的這個比喻,其實生動描寫我們去教會的光景。當然也有可能如同我教會一位姐妹所說的,這些鵝實在是飛起來了,只是飛得不夠高,是什麼原因飛不高呢?或許我們可以思考一下!
註:本文所寫之觀點可參考「何必上教會」(Church: Why Bother),作者楊腓力(Philip Yancey),校園書房出版。
無法沉默的貓
2007-07-30 23:20:57
好棒的分享~
上教會的目的不是為任何人而去,
更不是只為守著十誡的誡命,
我覺得,應該是,
為著自己內心裡渴慕與神相親才去的,
這是我的思考。
版主回應
沒錯,如果內心沒有渴慕神的意願,去教會也枉然!
2007-07-31 13:29:41
很高興你是基督徒///神是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