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1-09 13:57:14亮晶晶

吃錢無罪 挺扁有理

打倒司法 挺扁有理

2009/01/08 18:51

 

文/左軍


如果,時光回到10年以前,你告訴我說:阿扁涉嫌貪污,而且金額高達10億以上。

我一定會跟你說:「你一定是瘋了!打死我,我也不信。」


但自去年8月14日阿扁的記者會之後,我猜想大多數的台灣人都跟我一樣,

從不可置信到看不懂扁案。一場接著一場的司法爛戲,消磨人的意志一般,

真的是讓國人看盡人性的醜陋。

現在,我繼續猜想著,大多數的台灣人還是跟我一樣,『瞧不起阿扁。』


司法我們不懂,法律程序我們更不懂,阿扁用盡一切的法律程序,

或拖延,或詭辯,甚或是耍賴的,想要脫離貪污的罪名。

但是阿扁,你知道誰需要脫罪嗎?答案簡單極了,罪人才需要脫罪,不是嗎?

法律程序我們是不懂,但是,是非價值我們懂,廉恥我們懂,

社會公理我們也懂,國家是非正義我們更懂

而阿扁你越是閃躲,越是運用艱深的法律程序,越是運作政治動員,越是訴求悲情,

越是……..讓我們不相信你是清白的。

阿扁你乾脆學文化大革命,喊出:『打倒司法,挺扁有理』。

當然,運用我們社會大眾都不懂法律程序,來讓你脫罪,這是你合法的權力。

但是,阿扁你運用這些法律手段,有機會保護你的家人,

甚至,可能保護你的貪污髒錢。

但法律手段保護不了你的良知,更保護不了你是”貪污總統”的這『國家級恥辱』。

而這個恥辱,卻讓整個台灣精神濱臨崩潰,也會深刻的成為我們國家的國恥事件。

而這些,都是我們全民要共同負擔的臭名


政治我們也不懂,但我們也聽到一些”社會賢達”,或”法律先鋒”的公開談話。

我實在很難想像,他們到底是在支持國家社會的公道與利益?

還是在袒護罪惡?還是其他什麼………?


黃瑞華說,台北地院誤用該院的分案要點,她指重大社會矚目案件應人工抽籤,

無須再後案併前案。甚至要求台北地院說清楚分案過程及依據。


洪英花則認為,台北地院行政力量不當介入

將法定「抽籤法官」變成沒有審判權的「簽呈法官」,

違反審判獨立精神。洪英花甚至要求分回原法官周占春審理


李遠哲表示,對陳水扁失望,相信司法會有制裁,

但社會上錯的事情很多,所以不要只針對陳水扁


蔡英文認為,對於扁案,整個社會應該省思問題的根源

詛咒教授李鴻禧說,前總統陳水扁若貪污犯罪應重辦,

但偵辦時的程序正義很重要,檢院這次作法,令人詫異,

他呼籲司法應超然獨立,勿喪失公信力。


我不是什麼社會賢達,我更是不懂法律的升斗小民。

但是,我想請教這幾位社會高地位的”先知”,幾個簡單的問題


1.  請問黃院長和洪庭長,妳們的發言,就代表妳們是正當的力量嗎?

妳們的意見,就代表司法獨立嗎?

妳們對非管轄權責的特偵組和高地院大放獗詞,就不是干預司法嗎?

妳們好像有太過自命清高了吧!?


2.  請問李遠哲,社會上錯的事情很多,所以不要只針對陳水扁。

難道,因為社會有錯,所以我們就該輕放陳水扁嗎?

還是因為社會有錯,我們就必須原諒他的罪行嗎?辦扁貪污就是針對性。

那你選擇袒護阿扁,就是正義?就沒有針對性嗎?

還是,再一次向上提升的力量?這次,你的調子又唱的太高了啦!


3.  至於蔡主席,問題的根源是,民進黨推出一位貪污8年的錢總統,

還附送多名貪官。

我相信,選民會用選票來思考妳提得問題的。


4.  請問李鴻禧教授,程序正義很重要,難道會比阿扁的貪污事實更重要嗎?

我想,轉移話題,不如誠實面對事實來的重要吧!?


5.  以上幾位社會”高級人仕”、”社會賢達”, 請容愚昧如我,

提醒你們一句致理名言『士大夫無恥,是為國恥』。


不論司法將會作出什麼判決,阿扁你在我們的心中,已經被社會審判了;

阿扁在我們的心中,甚至被關入大牢了。

至於,阿扁是否會被司法判刑,海外髒款是否追的回來,對社會的大多數的我們,

可能已不再重要,我們只想努力的工作,我們只想平靜得生活,

我們很認命的只要『養家活口』。事實只有一個,我們只想知道事實是什麼?

我們只想留給我們自己的子孫,一個清楚的歷史

我要回應(本篇僅限會員/好友回應,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