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錢無罪 挺扁有理
打倒司法 挺扁有理
文/左軍
如果,時光回到10年以前,你告訴我說:阿扁涉嫌貪污,而且金額高達10億以上。
我一定會跟你說:「你一定是瘋了!打死我,我也不信。」
但自去年8月14日阿扁的記者會之後,我猜想大多數的台灣人都跟我一樣,
從不可置信到看不懂扁案。一場接著一場的司法爛戲,消磨人的意志一般,
真的是讓國人看盡人性的醜陋。
現在,我繼續猜想著,大多數的台灣人還是跟我一樣,『瞧不起阿扁。』
司法我們不懂,法律程序我們更不懂,阿扁用盡一切的法律程序,
或拖延,或詭辯,甚或是耍賴的,想要脫離貪污的罪名。
但是阿扁,你知道誰需要脫罪嗎?答案簡單極了,罪人才需要脫罪,不是嗎?
法律程序我們是不懂,但是,是非價值我們懂,廉恥我們懂,
社會公理我們也懂,國家是非正義我們更懂。
而阿扁你越是閃躲,越是運用艱深的法律程序,越是運作政治動員,越是訴求悲情,
越是……..讓我們不相信你是清白的。
阿扁你乾脆學文化大革命,喊出:『打倒司法,挺扁有理』。
當然,運用我們社會大眾都不懂法律程序,來讓你脫罪,這是你合法的權力。
但是,阿扁你運用這些法律手段,有機會保護你的家人,
甚至,可能保護你的貪污髒錢。
但法律手段保護不了你的良知,更保護不了你是”貪污總統”的這『國家級恥辱』。
而這個恥辱,卻讓整個台灣精神濱臨崩潰,也會深刻的成為我們國家的國恥事件。
而這些,都是我們全民要共同負擔的臭名。
政治我們也不懂,但我們也聽到一些”社會賢達”,或”法律先鋒”的公開談話。
我實在很難想像,他們到底是在支持國家社會的公道與利益?
還是在袒護罪惡?還是其他什麼………?
黃瑞華說,台北地院誤用該院的分案要點,她指重大社會矚目案件應人工抽籤,
無須再後案併前案。甚至要求台北地院說清楚分案過程及依據。
洪英花則認為,台北地院行政力量不當介入,
將法定「抽籤法官」變成沒有審判權的「簽呈法官」,
違反審判獨立精神。洪英花甚至要求分回原法官周占春審理。
李遠哲表示,對陳水扁失望,相信司法會有制裁,
但社會上錯的事情很多,所以不要只針對陳水扁。
蔡英文認為,對於扁案,整個社會應該省思問題的根源。
詛咒教授李鴻禧說,前總統陳水扁若貪污犯罪應重辦,
但偵辦時的程序正義很重要,檢院這次作法,令人詫異,
他呼籲司法應超然獨立,勿喪失公信力。
我不是什麼社會賢達,我更是不懂法律的升斗小民。
但是,我想請教這幾位社會高地位的”先知”,幾個簡單的問題:
1. 請問黃院長和洪庭長,妳們的發言,就代表妳們是正當的力量嗎?
妳們的意見,就代表司法獨立嗎?
妳們對非管轄權責的特偵組和高地院大放獗詞,就不是干預司法嗎?
妳們好像有太過自命清高了吧!?
2. 請問李遠哲,社會上錯的事情很多,所以不要只針對陳水扁。
難道,因為社會有錯,所以我們就該輕放陳水扁嗎?
還是因為社會有錯,我們就必須原諒他的罪行嗎?辦扁貪污就是針對性。
那你選擇袒護阿扁,就是正義?就沒有針對性嗎?
還是,再一次向上提升的力量?這次,你的調子又唱的太高了啦!
3. 至於蔡主席,問題的根源是,民進黨推出一位貪污8年的錢總統,
還附送多名貪官。
我相信,選民會用選票來思考妳提得問題的。
4. 請問李鴻禧教授,程序正義很重要,難道會比阿扁的貪污事實更重要嗎?
我想,轉移話題,不如誠實面對事實來的重要吧!?
5. 以上幾位社會”高級人仕”、”社會賢達”, 請容愚昧如我,
提醒你們一句致理名言『士大夫無恥,是為國恥』。
不論司法將會作出什麼判決,阿扁你在我們的心中,已經被社會審判了;
阿扁在我們的心中,甚至被關入大牢了。
至於,阿扁是否會被司法判刑,海外髒款是否追的回來,對社會的大多數的我們,
可能已不再重要,我們只想努力的工作,我們只想平靜得生活,
我們很認命的只要『養家活口』。事實只有一個,我們只想知道事實是什麼?
我們只想留給我們自己的子孫,一個清楚的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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