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5-31 22:45:33d♥j

外星嘟嘟 點

”點名規則”

被點到明子的要在自己的BLOG寫下自己的答案
然後丟掉一個妳最不喜歡的問題再加上一個你自己的問題
仍然組成20題

傳給其他8個人
列出其他8個需要回答問題的人的名子
還要到這八個人的BLOG裡留言通知對方
→妳被點名了。。。
被點名者不~得~拒~絕~回答問題
完成遊戲的人將會得到大家的祝福^__^
這8個人要在自己的BLOG裡註明是從哪裡接到的
並再傳給其他8個人
讓遊戲繼續下去,不得回傳
被點到名子的人將會得到大家的祝福^__^
並請所有美好的願望都匯再不久的將來實現



.......Start......


01.妳認為分手後的男女朋友還能作普通朋友嗎?

A: 隨便

02.最近鬱悶的事?

A:忘了

03.如果生命只剩下一天妳會想做什麼?

A: 把所有的不爽的話都說出來

04. 最近快樂的事情是什麼?

A: 白雞山

05.最滿意自己的什麼?

A: 頭髮多哈哈

06.最喜歡哪種食物?理由?

A: 起司 就很好吃阿= =

07.覺得自己是怎樣的一個人?

A: 超級好的

08.平時怎麼抒發情緒的?

A: 睡覺 聽音樂

09.愛人和被人愛,妳要選擇哪一個?

A: 愛人

10.妳覺得點妳名的人是一個怎樣的一個人?

A: 長長的

11.如果可以選擇回到過去最想改變的事情?

A: 想不起來

12.辭修好不好

A: 還好

13.自己問自己,盡力了沒?

A: 還沒

14.妳覺得忘記一個人需要多久的時間?

A:不知道

15.如果有一天種樂透了.而且獎金超多.那妳想用這些錢做些什麼?

A: 旅遊

16.如果已經分手很久對方過一陣子說要復合.會答應嗎?

A: 去死吧= =

17.妳想要什麼樣的生活?

A: 快樂無憂

18.說出平常你日常生活最享受的3件事

A: 睡覺 吃東西 發呆

19.未來的夢想?

A: 還沒想到

20.你覺得校規哪一條最沒道理?

A: 都很沒道理

☆嘟嘟☆★奎★ 2008-06-15 14:53:14

我看只有吃東西最棒!!! by 奎

版主回應
YA~~~ 2008-06-15 14:56:03
2008-06-07 18:54:00

吼~
懶人ㄝ~
果然你媽說的沒錯~

版主回應
= =
哪裡看起來很懶..
懶人有懶人的好處
哈哈
2008-06-13 21:03:23
迷鹿鹿 2008-06-06 21:28:09

欸欸..
你很不公平耶ˇ
我點妳 妳都不寫..
你朋友點 妳都寫..
不公平 不公平啦~~

版主回應


被你發現囉
好啦
可是不能複製阿= =
2008-06-06 22:3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