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7-25 09:39:37長不大的孩子

37號公報出爐 企業併購不必再攤銷商譽

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發布三十七號 會計公報:「無形資產會計處理準則」。此會計準則最大影響是:企業購併時,將不必再攤銷商譽;而高科技業的研究發展,也正式劃分為「研究」和「發展」二個階段,研究階段當費用處理,但發展階段的花費可以資本化,可美化企業的帳面獲利。

致遠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李明昱表示,三十七號最大的影響是無形資產要鑑價,企業併購所發生的商譽,不再分年攤銷,改按三十五號公報依資產減損進行評估。

會計業者舉例說,用一百億元買一 家淨值六十億元的銀行,溢價四十億元,以往這部份被列為「商譽」,要分五到二十年攤銷,這段期間內每年都會有ㄧ筆商譽攤銷的費用要提列。

三十七號公報發布以後,該溢價四十億元可以區分為「品牌」十億元,「分行」十億元,這些都屬於無形資產的價值,剩下二十億元才是商譽,而商譽改依三十五號公報,用資產減損方法每年去評估。

李明昱表示,研究發展也將區分為研究和發展二個階段,其中「研究」要當費用處理,「發展」階段的支出,則可以當成資本化,這對一些以研究為主的產業,在資產負債評估上將更為精準。

例如,生化製藥業者因為研究期長,研發耗費的資金以前都是列為費用,三十七號公報公布後,當研發計畫接近商品化的發展階段,就可以資本化,損益表上的虧損可因此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