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安農溪自行車道快樂行(農舍篇)
自從國道五號(北宜高速公路)通車後,拉近了台北與宜蘭的距離,來宜蘭旅遊也方便了許多,當然來宜蘭置產人也多了起來。
很多台北的有錢人,來宜蘭買農地、蓋農舍,漂亮的具有異國風味的「農舍」,其實就是休閒、度假的「別墅」。
來安農溪自行車道騎單車,自歪仔歪橋起,至終點水源橋,全長約15公里,除青蔥田風光相當美妙外,沿途看到很多很多讓人期望也想擁有一間的「農舍」。
兹將安農溪自行車道快樂行沿途所看到一部份的「農舍」PO上讓大家分享(2010.05.22)
關於農舍的興建:
盡情敞佯在田園風光之中,是許多都市人的夢想,因而興起自力興建農舍的熱潮,但須注意,現行法令對興建農舍的限制較嚴格,須符合農地面積0.25公頃以上、並在與農地同縣市內設籍滿2年,以及名下不得有農舍等資格,才能申請;但2000年1月28日之前取得農地者,不受此限。
想自行興建農舍者,2000年1月28日是個重要日期,「因2000年1月28日新的農發條例正式上路,凡於該日後取得農地者,俗稱新農,須受新的農發條例規範,限制較舊法多。」
農地尤其要注意,0.25公頃一定要是完整的1塊地,中間不能有水溝、馬路,且持有人名下不可有農舍,如果名下已有農舍,可用年滿20歲的配偶或子女名義,如果將農舍賣掉,也可再申請興建農舍,但「新農」農舍須取得使用執照滿5年後才能移轉。
2000年1月28日以前取得的農地,俗稱「老農」,不受面積、設籍與移轉限制,且可將同縣市的農地,將建蔽率移轉至指定的農地上,因此在購買農地前,也要特別留意,建蔽率是否已被移轉走了,相關資訊可在土地謄本中他項權利部中得知。
「申請興建農舍,最重要的就是提出無農舍證明與農業使用證明。」無農舍證明只要名下無農舍即可,但農業使用證明則是最容易發生問題的地方,不少人在尚未申請農業使用證明前,先自行填土或興建地上物,因地形地貌改變,造成申請農業使用證明失敗。
農舍建蔽率僅10%,也就是756坪的農地,單層面積僅能有75.6坪,樓高最高4層樓,且高度不得逾14米,而建築總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660平方公尺,約為199.65坪。
持有農舍同樣須繳交房屋稅,可申請為自用農舍,房屋稅同一般自用住宅稅率,為房屋評定現值的1.2%,農地不須課徴地價稅,但若農
舍有違章建築,則須課徴地價總額的10%。幾乎所有農舍都會有違建,常見農舍四周的圍牆,多半都是違章,雖可申請就地合法,但通過機率極低。
農地也不課徴土地增值稅,但一旦農地不再當農業使用,或農舍有違建,都將被追討土地增值稅,並以2000年1月28日的土地公告現值
作為計算基準,可適用一生一次10%的優惠稅率,但有都市地區面積不超過3公畝(90.75坪)、非都市地區7公畝(211.75坪)的限制,超過的部分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