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健]:安全染髮 仔細查看包裝與標示
安全染髮 仔細查看包裝與標示
不論是年歲增加的自然現象,或是生活壓力、遺傳所致的早生白髮,再加上近年來流行的髮色變變變等因素,染髮已成為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的一環。日前媒體報導有人因長期經常性的接觸染髮劑(經常染髮或是美髮人員)而導致罹癌的消息,讓人更加關心該如何染髮才安全。
為了確保消費者安全使用染髮劑,並避免產生副作用,衛生署除了對染髮劑使用的成分種類及含量訂有標準,業者應依循此標準製造產品。並且將染髮劑列屬於含藥化粧品,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規定,應向衛生署辦理查驗登記,經核准並發給許可證後,才可製造或輸入販售。市面上有許多含化學性染髮成分的「染髮劑」,都是列屬含藥化粧品,應先取得衛生署許可證後,才可製造或輸入販賣。
染髮劑中常用的「對-苯二胺(PPD)或對-甲苯二胺(PTD)」成分,歐盟化學品科學委員會已於2006年的再評估結果中,將其列為可使用的安全名單,亦無實際臨床報告顯示有致癌之虞。在歐、美、日等國,目前仍准許作為染髮劑原料,我國亦將其列為含藥化粧品成分之ㄧ,並對其使用濃度訂有限制。
衛生署會持續蒐集相關資料以作為科學評估之依據,如確有科學證據顯示PPD與PTD有健康安全方面的疑慮,將採取進一步的管理措施,以維護消費者健康。對於「染髮劑」的管理,衛生署一向採取嚴格的上市產品安全監測措施,除督促地方衛生機關,就轄區販售的化粧品稽查外,亦隨時監測國內販售產品之品質及國外相關的安全資訊進行評估,至目前為止,已公告禁止的不安全染髮原料計有四十多種。
想要染髮的消費者請注意,衛生署呼籲,首先要查看是否有完整的外包裝與瓶身,再仔細檢查外盒上是否標示完整,包括:品名、全部成分(包含主成分及含量)、用途、用法、重量或容量、批號或出廠日期、保存方法及保存期限、注意事項、製造廠(或代理商)的名稱及地址、衛生署許可字號(輸入產品為「衛署粧輸字第○○○○○○號」,國產產品為「衛署粧製字第○○○○○○號」
(於衛生署網站:http://203.65.100.151/DO8180.asp中可查閱)等事項。為強化「染髮劑」管理,以保護消費者。衛生署並於87年2月9日公告,規定染髮劑之標籤、仿單或包裝上應加刊使用注意事項(如:染髮前必需先作皮膚試驗、染髮時應戴手套等),違反者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可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鍰。消費者應確實依循染髮劑說明及使用注意事項使用,更不要購買來源不明或標示不清的產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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