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01 20:22:05Esther
所謂約會對象
所謂約會對象
文: 深雪
引用自太陽報27/05/2007
總有些時間,你碰到的男人都不是意中人,但因為你悶又好奇,於是,你答應了約會。
約會時,你已感到不對勁,對方容貌不對勁、態度不對勁、話題不對勁,你知道,大家不會合拍兼且感覺不好。
客觀分析,不該有第二次約會。可是,可能你真的太苦悶,你居然答應了。你心想,再看看會如何吧!而危險,就是這樣發生。
再約會多幾次,你都知道大家不會發展出愛情,最多,發展出一段短途關係,而幾乎,你已預知,當關係終結時,大家會不歡而散。他知道你從來無真正欣賞過他,他怎會不憤怒?而你,懵盛盛地與這個人拍過拖,就更知道會自責內疚。
我的建議是,狠心一點,在第一次約會後即斬,不再見第二次。不聽他的電話,速逃。沒多久後,他就不會再找你,他是正常人,會明白發生甚麼事。
有時候你要知道,所謂約會對象,不過比街上擦身而過的途人親近些少。你可能曾經誤會,約會對象是上天恩賜的禮物,所以你過分珍惜。嘻嘻,才不呢,這些人,有些只等於街邊派發的傳單,不過剛好被你接過罷了,你無理由連傳單都當成是禮物,白癡地去珍惜啊!
男人就不會有這種問題,男人總能狠心地撇下一個所謂約會對象。太善良的女人,真要向這些男人學習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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