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駕駛立法跟不上腳步 學者聲聲催促
記者陳光立/洛杉磯報導
無論立法機關亦或保險業準備好,自動駕駛(Autopilot)毫無疑問將成趨勢。只是,當您享受汽車自動化便利之餘,身為乘客仍得為違規或車禍負責,至少在明確法律規範出爐前,坐在駕駛座的人擔全部責任。
去年底,特斯拉(Tesla)已為部分Model S車款升級軟體,使其設定成自動駕駛。上周,佛羅里達州警攔下一輛往邁阿密的車在自動駕駛時超速,原因是雷達未發現該路段得減速10哩,車主Brooks Weisblat向警方解釋不是自己開車,事後收到一張警告(Warning notice)了事,警方承認無案例依循對「機器人」開罰。
加州境內,有自動駕駛功能的特斯拉更多,儘管還未傳違規或意外,但可能衍生的問題令學界、交通界擔憂不已,尤其自動駕駛系統已發表一年,州議會及國會乃至於保險業無聲無息,彷彿不知道有這麼一樣發明。
現在波莫那工藝大學(Cal Poly Pomona)任教、投入智能交通規畫研究多年的賈旭東說,他強烈呼籲立法機構加快腳步,因科技衝刺速度已超出想像,若未能在自動駕駛普及前明文規範,勢必問題叢生。他說,全方位自動駕駛仍屬測試階段,但距離上路不算太遠,目前交通法規以人類視覺為根據,與機器人認定標準不一,包括遇紅綠燈的煞停距離、判斷路標的高低和遠近,很可能得因應自動駕駛修正。
他另提到,各家投入自動駕駛研究,有必要做整合規範,不能讓每一家車廠的規格不一。賈旭東認為,今後類似科技將成趨勢,各大汽車公司得改善安全性,政府法規也不能落後,否則會讓交警們執法困難、無所適從,意外發生後責任難界定。
曾任國際華人交通運輸協會總會長的交通專家林錫智說,自動駕駛議題前幾個月在佛羅里達州的交通工程師年會引起熱議,足足談了一整天。他說,現在加州政府僅核發三張執照,開放谷歌(Google)、富豪(Volvo)和豐田(Toyota)在特定區域實驗自動駕駛。事實上,從各大媒體報導亦發現,這些無人車的確發生過意外。
林錫智認為,自動駕駛的出發點好,主要可透過車輛連接(Connected Vehicle)概念鎖定彼此座標,避免行進間碰撞降低車禍機率。除此之外,他不接受將駕駛權交出,讓司機、乘客翹著腿在車內翻書、打盹的想法,人還是得隨時接手掌控。談及立法,林錫智相信會非常複雜,包括意外發生責任歸屬,車子若誤判路況肇事,是歸罪車主疏忽、道路工程缺失,亦或車廠設計瑕疵?這些問題,恐怕未來五年、十年都難以規範。
保險業者林大衛說,在無針對性法案頒佈前,付完全責任的就是司機。他形容自動駕駛類似巡航控制(Cruise Control),定速後出事仍得負責,如今自動駕駛風險很大,雷達、偵測鏡頭不比人眼,譬如從前車突然翻落的物品、橫空飛來的樹枝、埋藏路表面的坑洞,都可能讓系統誤判釀禍,他坦承保險公司方面正在評估,未來搭載新系統車輛保費不同,拒賠規則亦將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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