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6-27 11:06:43羅智強

相對與絕對

這也是一篇舊文

相對與絕對
我目前的總統選擇「傾向」不選陳總統(P.S這只是目前的「傾向」,並不等於一年後的「決定」),這其中有我的「主觀判斷」。但對政治人物的評斷態度,不管是選擇扁蓮,還是選擇連宋,實在不需要用「愛之欲其生,惡之欲其死」的態度去彼此看待。連宋不可能是「十惡罪人」的邏輯,其實和阿扁不可能是「十全完人」的邏輯一樣。
「我不贊同你的意見,但我誓死保衛你發表意見的權利。」這句話點出了民主最可愛,也最有價值的核心觀念。即使選擇支持陳水扁,也應在心裡給自己一個功課,「誓死保衛『連宋支持者』的自由選擇」,反之亦然。
我們同生於這塊土地之上,不必因為選擇的政治對象不同,而彼此視為仇寇。陳也好,連也好,宋也好,他們總統大選能夠拿到幾百萬張的選票,自有其理由,誰能很驕傲的自認為自己比那幾百萬人更具「真知灼見」?那些異於自己的選擇,並沒有一個「全然的絕對標準」去衡量他們的對錯,只有依乎個人所重者不同,而有不同的「相對標準」,這部分的「相對標準」相對於在其中做選擇的人,就是「絕對的正確」。用最簡單的一句話說,就是青菜蘿蔔,各有所好。
當然,在選擇的過程中,「全然的絕對標準」可能不存在,但找出「部分的絕對標準」,例如「清廉」,這是不問立場的人都會肯定的(我指在一般理性狀態下的一般人),這當然就可以成為跨越「相對範疇」的比較點,也才具有理性討論的空間,但這些絕對的「比較點」仍只是「部分的絕對」,只構成對身處評價的候選人的一個加扣分事項,最後的「成績結算」,仍存在於「相對化個人」心中的「相對化判斷」之中。
在帶一些辯論社團時,我在上課時常常喜歡問同學,你支不支持陳水扁?如果他答是,我會要他說出十個反對陳水扁的理由,如果他答否,我會要他說出十個支持陳水扁的理由。當你反對一個人的時候,反而更應該做一個功課,就是找出支持他的理由,反之亦然。當做完這個功課,而你的決定仍未改變時,你將可以對你原先的決定更有信心,因為你已認真的思考過這個人的好與不好,你的決定,是一個比較損益之後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