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12 07:25:04小知之

我對補考爆發作弊事件的看法

某校補考爆發代考之事,本人認為是制度不完善導致學生不成熟的心態受到鼓動,因而鋌而走險,我如此說並非袒護未成年的學生,只是少數人可議的心態有必要被知曉,所以記下這段事實。

學校的補考制度,據組長大人所說,考生自由入座---自行選擇教室,自己選擇座位--
-的情形已行之有年〈三次〉,應該不會有問題,只能防君子,不能防小人。

監考時,並沒有所謂的名冊,試問:這樣的狀況之下,監試人員要如何辨識考生身分?結果有男生代替女生考試而未被監考老師識破的誇張情形,甚至也有不必考試的學生混進去亂寫了一張考卷。可是,組長對著高中部所有導師所出示的黃色成績登記表,是我在告訴組長週一導師會報時有人會提出質疑之後,後來補作的吧,並不是考試當下監試人員手上持有的,更惡劣的是組長在老師都還未調閱考卷查明真相時,即以小偷被抓到之後心有不甘,誣賴別人也有偷,可是調查的結果是:「東西沒掉!」試問:他憑什麼斷定「東西沒掉」 ?自己承認便宜行事,卻想以「只能防君子,不能防小人」來搪塞,試問:在補考時監試人員要如何發現有人代考?交卷時代考者已經將姓名改成應該參加考試的人的姓名,如何發現有人作弊? 有不必考試之人混進去幼稚的鬧,要怎樣被發現?

一開始,我到教務處找主任,我認為因為補考辦法有嚴重的疏失,應該做些事後的補救,我的建議是將補考卷的手寫部分交由導師認筆跡,防止投機份子逍遙法外,也應該追究行政責任。

主任立刻記下我的建議,並告訴我:我們會請小姐寫自述表,也會有行政處分。但是因
為補考科目太多,無法排固定的座位表。

我堅持依然可以排,否則學生會認為想坐在誰的旁邊都是自己決定的,作弊的情形〈偷看〉應該就會很嚴重。

組長在週五升旗時過來找我,一直談到第一節大概進行了半節課。整個過程,組長起先很虛心的問我該如何做,補考才不會有問題,我很堅持要排座位表,並說明若人數過多,至少要有教室的座位表,讓學生依照規定入座,每張桌子上沒貼名條是可以的。
他說監考人員的疏失是沒有仔細核對考試資料。

我問他核對什麼資料?他說:有規定學生要寫上考卷上的姓名,監試人員要核對學生證。不過,我反問:如果學生先用鉛筆寫上自己的姓名,用的是自己的學生證,只要在交卷時改成別人的姓名,要如何發現?

我向那位監試小姐確認過,監考時並沒有名冊,組長說是她的錯,她非常錯愕,她說:組長在她面前是挺她的,在背後卻如此說她。

我還向另一位教務處的小姐確認,監考時是否有名冊,她起初回說:有!我對她說:我已向校長報告過此事,希望她能誠實回答,她才改口說:沒有!

組長和主任都認為行政的疏失在監考老師身上,試問:這樣的補考制度,監事人員要如
何監考才能確定沒人代考?


我的一位學生告訴我:補考數學時,她的學生證放在鉛筆盒裡沒有拿出來也可以考,另
一位男學生看監考老師只是走過去,所以以為沒有核對學生證。 我想這些應該都是助長學生鋌而走險的因素。

個人淺見以為這件事該負責的其實另有其人,而不是找個代罪羔羊了事,長官更不可以有怕自己被牽連的心理。

我將這些事部分的情形公告周知,大家很欣賞我的直言發聲,有人稱 我為女俠,甚至有一群朋友還請我吃飯。其實我做的只是該做的。

有些人仗著有高層人士撐腰,幾番做錯事都搪塞諉過,真的很令人不齒!因此一旦有人大膽直指他的錯誤,就大快人心!學校就是個小型的社會,因此什麼事都有,其實也不足為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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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臨天下 2010-03-23 12:26:38

最好的方式就是 不要補考

直接讓他們重修 仗著還有一次補考的機會

反而讓讀書風氣下滑

話說 當年 我去補考 有考跟沒考一樣= =

版主回應
你的建議真好!
希望教育部的人能像你這麼聰明!
2010-03-25 07:05:05
(悄悄話) 2010-03-15 00:43:03
(悄悄話) 2010-03-13 00: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