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8-04 03:32:18台灣黑熊-陳小幼

第三次...

今天陪我前妻去桃園辦助貸。
辦好後...
因為,我要用支票,所以,我們就去桃園郵局的總局。
可是,因為沒有停車位了,所以...
我就把車子停在中華電信的門口。
結果...
辦完事,出來時-----
看到拖吊車!!
傻眼~
趕快過去看我的車。
結果,哎~太慢了!!
在地上看到我的“PK8-393”
我的車已經被拖到拖吊車上了...(而且還是第一台唷!)
之後,就沒辦法啦!只好叫小白來載我前妻去上班了....
在等小白來的時候,我前妻一直在替我擔心我的車被吊走了。
不過,當我跟她說這是第三次被吊時,她就不再為我擔心了...
因為---她說我很有經驗,所以不用擔心了~
是“諷刺”我還是“安慰”我啊?!
之後,我和小白去領車時,又看到了熟悉的場所,
心中真是“無限感嘆”啊~

還記得...

第一次被吊是跟小白
(而且是我害他被吊的,因為我說那裡不會被吊!結果....)

第二次被吊是跟謝同學
(是我跟她說:只是進去諾貝爾一下而已,應該不會被吊啦!結果......)

第三次被吊是跟我前妻
(還是我跟她說:停一下,應該沒關係啦!結果.....)

經過這三次的教訓讓我體認到.......
以後我說可以停的地方,大家不要停就對了!!




我的$765($600+$150+$15)........飛走了~
$600:違規停車
$150:拖吊場管理費
$ 15:郵局手續費

由此可見,我還真的是蠻有經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