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1-20 20:10:47大 衛 典 藏

驅逐溥儀出宮--故宮博物院開院的前前後後(上)

故宮舊稱紫禁城,是明、清兩代的皇宮,現為故宮博物院,專事保管故宮裏的歷史文物、檔案文獻、宮殿建築以及古代藝術珍品,並整理研究、陳列展出。故宮博物院的創建,始於部分設館的1914年的古物陳列所,1925年倉促開院,至1928年完善體制成為國家博物院,其間正值民國亂世,迭經坎坷,堪稱艱難。
  前身“古物陳列所”的創設辛亥革命勝利,中華民國建立,1912年2月12日,清王朝的最後一個皇帝傅儀宣佈退位。按照與南京臨時政府達成的“清室優待條件”,退位後的清帝仍暫居故宮,尊號不變,宮廷皇族機構和官員照常存在,民國政府待以外國君主之禮,供給歲費400萬兩銀子。

 
 就這樣,在號稱共和國體的中華民國故宮裏,保持著一個儼然獨立的封建小朝廷,宮裏的珍貴國寶,也由此悄然流失。


  原因在於,溥儀仍將故宮國寶視為“朕之所有”,肆意侵吞。他雖然已退位不再是天子,生活上卻仍如在位時一樣奢華,一年400萬兩銀哪夠揮霍便以補充需用不足為詞,或將珍貴古物拍賣,或向銀行作抵押貸款;還以賞賜臣下為名,將國寶轉移宮外。甚至明偷暗盜,夾帶出宮,以備有朝一日出宮後不盡享用。

  世間沒有不透風的牆,清室盜竊國寶的秘密還是傳了出去,引起各界憤慨,紛紛籲請政府嚴加制約。蔡元培等學者識卓見遠,倡言學習西方列強注重實物的博物館教育法,陳列展出故宮的文物。他們舉了1912年7月北京開設歷史博物館的例子大聲疾呼:將館中收藏的先朝古物,供學生、國民參觀,其教育作用不可估量,必為公眾所肯定。

  蔡元培曾任南京臨時政府教育總長,又曾留學德國、法國,屬政界、學界名流,他的倡議,得到眾多有識之士的支持與擁護,也引起了北京政府內務部官員的重視。

  1913年冬,北京政府行將接收清廷在河北、遼寧兩處行宮的藏品,內務部準備利用這批文物,開設一個古物陳列所。為此擬定了《古物陳列所章程》,宣照宗旨如下:

  本部默察國民崇古之心理,搜集累世珍秘之寶藏,於都市之中,辟古物陳列所一區,以為博物院之先導,綜我國之古物與出品二者而次第集之,用各觀覽,或亦網羅散失參稽物類之旨,所不廢歟。

  此項章程于當年12月24日公佈,各界相告,咸表擁護。

  
1914年1月,熱河、遼寧兩地行宮的文物,全部運到北京,計有20萬餘件之多,就在故宮的武英殿、文華殿陳列展出,吸引了無數北京市民與外地來客,反響強烈。

  古物陳列所的開設,為以後故宮博物院的建立,既創造了輿情,又積累了經驗。只是民國亂世,政局不穩,一拖就是10年。

  驅逐溥儀出宮與公私產之爭

  1924年10月23日,馮玉祥將軍發動北京政變。囚禁了賄選總統曹錕,組建攝政內閣,以黃郛攝行總統職務。11月5日,馮玉樣採取果斷措施,將溥儀驅逐出宮,執行此項任務的首都警備總司令鹿鍾麟,向清室宣佈了攝政內閣議決的修正清室優待條件5項。其中關於故宮藏物的處理,是這樣規定的:清室私產歸清室完全享有,一切公產則歸國民政府所有。

  11月7日,攝政府公告,將組織善後委員會,專司故宮藏物的清理、公產與私產的區分,並提出了公產的處置構想:

  
修正清室優待條件,業經公佈施行,著國務院組織善後委員會,會同清室近支人員,協同清理公產私產,昭示大眾。所有接收各公產,暫責成該委員會妥慎保管,俟全部結束,即將宮禁一律開放,備充圖書、博物館等項之用,藉彰文化而垂久遠。

  善後委員會尚未成立,關於故宮公產與私產區分的爭論突起。清室向與馮玉祥聯合控制著攝政府的段棋瑞、張作霖進言,或托人疏通提出古物之分界不分時代,以清廷所發見為準,歸清室所有。


  清朝的遺老舊臣乃至旗人,主張清室多分古物,他們四處活動,同聲一致,不遺餘力。有個叫金梁的八旗貴胄公然主張:清室善後委員會毋庸建立,應設置清宮管理處,由清宮自行清理保管陳列開放。

  甘為日人張目的《順天時報》竟提出把國寶交日本人管理,請看該報《保管清室寶物與日本文化事務局》一文中的一段話:“此等寶物由中國國家或民族保管最為妥當,然現在之政局處混沌狀態中,由最近之日本民族代為盡保管責任,蓋亦數之自然也。”

  這是明目張膽的漢奸論調,遭國人一致唾棄,成了千夫所指。

 
 著名報人林白水在《社會日報》上發表的觀點,可謂合情合理,不偏不倚,代表了大多數國民的心聲:宮中各種古物,何者應歸溥儀,何者應歸國民,應純以有無歷史的價值,及與文化有無關係為標準。大抵小件珠寶、金銀、皮貨、綢緞之類,皆可劃歸溥儀。而大件重器,及與歷史文化有關之金石書畫等,數千年國寶所流傳,與愛新覺羅全無關係,斷難據為私有,而應作為國家之公產,全數陳列,以供研究歷史美術文化者之參考。

  11月19日,北京8所高等學校的代表召開聯席會議,贊成組織善後委員會清理故宮藏寶,並就古物的處理通過如下決議:關於清室古物寶器,希望成立一完全美滿之圖書館、博物館,由國家直接管理,並邀集各機關參加監視,期在公開保存,俾垂永遠。

  攝政內閣教育總長易培基的談話,表示了順應民意的態度:清宮之古物,此後歸人民國家,將由何機關管理,實為一大問題。余意擬成立一國立圖書館與國立博物館以保管之,地址即設在清宮中,惟組織須極完善,辦法須極嚴密,以防古物意外損失。

  
衝破阻力點查古物

  1924年11月20日,被稱為“故宮博物院之第一步”的“清室善後委員會”宣告成立,委員10人,均屬教育、文化、軍政界名流,以北京大學教授李石曾為委員長。攝政府還指定紹英、載潤、耆齡、寶熙、羅振玉5人為清室代表。

  清室善後委員會的任務是:會同軍警長官與清室代表,辦理查封接收故宮古物;審查區別公私物件,並編號公佈;保管宮殿古物;其長期事業如圖書館、博物館等,當于清理期內另組籌備機關。

  也在11月20日,清室善後委員會舉行第一次會議,通過了《點查清宮物件規則草案》,就點查與監察人員的組合、點查登記編號造冊等手續,作了詳盡規定,又規定及時發佈點查報告,公開一切,以正視聽。

  然而,點查清宮物件尚未啟動,阻力接踵而來。

  
清室的代表拒不承認清室善後委員會,20日的會議未曾參加。他們如此大膽,是因為自恃有段祺瑞這座靠山,能操勝局。
馮玉祥發動北京政變後,為北洋軍閥各實力派所忌,長江流域的直系軍閥更叫嚷北上復仇。為防止直系捲土重來,馮只能作權宜之計,公開請段祺瑞出任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總執政。段祺瑞求之不得,通電宣佈接受。段祺瑞本是反對修正清室優待條件的,尚未到職,就指示執政府秘書處發出公函,制止清室善後委員會行使職權:

  清室善後之事,政府正在籌議辦法,該委員會未便通行點查,著內務部暨警衛司令部即行查止。

  清室善後委員會在22日接到這一公函後,立即召開會議,委員們群情激憤,決議公開詰責段祺瑞:

  清室善後委員會是根據攝政府之命令組成,人選由攝政內閣聘任,合理合法,政府各院部又均派員參與點查,段執政不予承認殊不合理。

  會上,委員長李石曾鄭重提議:“遵照20日會議之安排,於23日點查清宮物品,以反抗政府此種違反民意不合手續之命令。”全體委員一致贊同。

  23日上午,委員們冒著刺骨寒風,準時集合,然部分軍警長官懾于段祺瑞的壓力未到,不合點查章程,所以未能實行點查。

  李石曾等分頭出動,以私交、大義勸說感召未到的軍警長官,24日,這些人準時到達,實施了首次點查。

 
 段祺瑞甚為惱怒,正欲強力制止時,出現了轉機。那是應馮玉祥、段祺瑞、張作霖之邀北上共商國事的孫中山先生已到達天津,向新聞界表明了對馮玉祥驅逐清帝出宮的態度:“修改清室優待條件,請溥儀出宮順乎民心,合乎情理。”嗣後不久,孫中山又以授權秘書處復函清室的形式,列舉大量事實,證明溥儀毀棄遜位時接受的優待條件,再次明確表示:“民國政府對於優待條件勢難再繼續履行,11月間攝政內閣之修改優待條件,及促清室移宮之舉,按之情理法律,皆無可非議。”

  孫中山一連兩次嚴正表明了他與中國國民黨的立場,使段祺瑞不敢再為所欲為了。清室善後委員會得以順利進行故宮物品的點查。

  
公佈點查 以杜覬覦之心

  點查工程浩大又非常之繁雜,因點查的是國寶,為各界各式人等密切關注,更為別有用心的人處心積慮尋隙造謠污蔑,故而嚴格按公佈周知的《點查清宮物件規則》18條進行。18條對點查人員的組成、分工,點查原則、點查方法、紀律都有詳細的規定。如點查分組,每組為執行、監視二部分人員;監視人員為京師員警總監。京師高等檢察廳長、北京教育會長,及聘請員等或其代表;登錄時,每種物品上均須黏貼委員會特製之標籤,凡貴重物品還須詳志其特異處,于必要時,或用攝影術,以防抵換;室內工作時,不許單獨遊憩,不得先進或後退;監視人員于工作時須分立于執行人員之間,不得自由往來於事務地之外;進屋點查出屋時,每次必須加以封鎖。由本組會同軍警簽字,點查未完之箱櫃,亦照此辦理……

  
根據第17條之規定,每點查完一個宮室後,即編排點查報告,上列這一宮室的所有物件,付印後分送京師各機關、公團,井公開發售,使社會各界周知。

  1925年3月12日孫中山病逝後,復辟勢力重又抬頭。清室遺老舊臣在段祺瑞、張作霖的放縱下鼓噪不休,妄圖恢復舊有的“清室優待條件”,使溥儀重入故宮。